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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人看过2024-01-24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例如免除及合意解除等;二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例如不能履行、清偿及混同等;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例如我国解放初期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废除劳动人民所欠地主的债务。

  • 115人看过2024-01-24

    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可见如果原告违约的话,被告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由此可知定金具有担保性质。

    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可见我国法律是允许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

    3、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119人看过2024-01-24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一)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实;

    (四)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后投保人未按期申请复效;

    (五)保险标的转让而导致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 139人看过2024-01-24
    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依据《民法典》,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守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 175人看过2024-01-24
    保险合同履行包括投保人义务的履行和保险人义务的履行两方面。
    一、投保人义务的履行
    (一)、如实告知
    (二)、交付保险费
    (三)、维护保险标的安全
    (四)、危险增加通知
    (五)、保险事故发生通知
    (六)、出险施救
    (七)、提供单证
    (八)、协助追偿
    二、保险人义务的履行
    (一)、承担保险责任
    1、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
    (1)保险金。
    (2)施救费用。
    (3)争议处理费用。
    (4)检验费用。
    2、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限
    (1)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2)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3)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确定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最终数额确定后,支付相应差额。
    3、索赔时效
    (1)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自动消灭。
    (2)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保险金赔偿或给付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二)、条款说明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三)、及时签发保险单证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四)、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再保险分出人保密
    保险人或者再保险接受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再保险分出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 280人看过2024-01-24
    保险合同终止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情形出现,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有:履行;抵销;提存;免除;解除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160人看过2024-01-24
    合同订立过程结束会有两种后果:
    合同的订立是缔约当事人间相互接触、协商的过程,是动态行为与静态结果的统一体。合同订立的动态行为是缔约人相互协商的过程。合同订立的静态结果是合同订立过程结束的状态,即动态行为的后果。
    1.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即合同成立,此可谓合同订立的积极结果,也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的实现。
    2.是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合意。即合同不成立,此可谓合同订立的消极结果,也就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不实现,即订约不成功或失败。
  • 164人看过2024-01-24
    保险终止合同一般有5个原因:
    1、保险合同会因为保障期限届满而终止;
    2、保险合同会因为履行了赔偿责任而终止;
    3、健康保险中,投保人没有如实健康告知,导致健康险合同被终止;
    4、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死亡则保险合同终止;
    5、财产保险中,因保险标发生部分损失,投保人可以选择终止合同。
  • 208人看过2024-01-24
    保险合同的内容:
    一、从保险法律关系的要素上看,其内容构成有:
    (一)、主体内容。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二)、权利义务部分。包括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的开始、违约责任等。
    (三)、客体部分。保险合同的客体是被保险人对其财产或者生命、健康所享有的利益,即保险利益。
    (四)、其他声明事项部分。包括其他法定应记载事项和当事人约定的事项。
    二、从条款的拟定上看,其内容构成有:
    (一)、基本条款。由《保险法》以列举方式直接规定,由保险人拟定。
    (二)、特约条款。是《保险法》所列举条款以外的条款,由双方共同拟定。
  • 138人看过2024-01-24
    保险合同的种类有:
    1、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2、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将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事先约定,并在合同中给予载明作为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只载明保险标的保险金额而未载明其保险价值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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