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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0人看过2024-01-24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125人看过2024-01-24

    合同解除与邻近概念的不同:

    1、合同解除与违约不同。

    依法或依约解除的合同,产生解除的法律效果,解除人的相关权利受法律保护,不承担违约责任,而违约是对法律所保护的合同关系的人为破坏,是法律所禁止的,相关责任人可能受到法律的强制或制裁。

    2、合同解除与合同无效不同。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徒有成立形式,而严重欠缺有效要件。无效合同往往当事人清楚设立合同的预期目的、并积极追求这种目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但由于违法或损害公序良俗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并不可补正,也就是说其后发生任何事也不能使之有效。

    3、合同的解除与合同的撤销不同。

    合同的撤销,是指意思表示有瑕疵或不真实的合同,因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而自始丧失法律约束力的制度。撤销的对象是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而非充足有效成立的合同。

    可撤销的合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否变更、撤销,由权利人决定并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当事人不得自行为之,如其没有提出请求并确定撤销的,合同继续有效,这也是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之一。

    4、合同解除的终止与适当履行的终止不同。

    合同的适当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按时、妥善的加以履行,是合同目的得以实现,是合同权利义务按照合同订立时的预想正常完成,这与合同解除之非正常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是截然不同的。另外,在合同成立问题上,要约的撤回(或撤销)、承诺的撤回都是阻止合同有效成立的行为,是在合同成立之前,而不是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因此撤回和解除相去甚远,区别更加明显。

    5、以解除的效力来达到溯及消灭合同原定效力的目的,这是解除与免除的区别所在。免除是合同有效,债权人以单方意思表示放弃债权的法律行为。

    综上所述,合同的解除、无效、撤销、适当履行、免除债务等,共同成为消灭(或阻止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原因,但它们的职能和适用范围各有不同,各有其自己的特点。

  • 116人看过2024-01-24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119人看过2024-01-24

    合同解除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合同解除是对有效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标的,其目的在于解决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问题。这是合同解除与合同无效、合同撤销及要约或承诺的撤回等制度的不同之处。

    (二)合同的解除必须具有解除事由。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信守,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这是民法典的重要原则。只是在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况下,才允许解除合同。这不仅是合同解除制度的存在依据,也表明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便构成违约。对合同解除的条件,我国民法典既有一般性规定,又有适用于个别合同的特殊规定。

    (三)合同解除必须通过解除行为实现。具备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并不必然解除。要使合同解除,一般还需要解除行为。解除行为有两种类型:一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二是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单方意思表示。

    (四)合同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其消灭是溯及既往,还是仅向将来发生,各国立法主张和学术见解不尽相同。我国认为,合同解除无溯及力。

  • 126人看过2024-01-24

    可得利益须是将来可能发生的可期待利益

    首先,可得利益是未来利益,它在违约行为发生时并不为合同当事人所实际享有,而必须通过合同的实际履行才能实现,由此可见,可得利益具有未来性。其次,可得利益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期望通过履行合同所获得的利益,也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能够合理预见的利益,它具有可预见性。所以,可得利益的损失是当事人能够预见的、将来可以得到的利益损失,即只要合同如期履行,可得利益便能转为实际的利益为当事人所得到。

  • 124人看过2024-01-24

    (1)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将来履行相接受履行的义务。

    (2)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后能否请求赔偿损失,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的民事立法有两种不同的做法。

    其一为排斥主义,即规定当家人在解除合同时不能同时请求损害赔偿;若请求损害赔偿则不能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和损害赔偿两者互相排斥,不能并存!

    其二为并存主义、规定当事人可以同时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但采此种做法的国家在损害赔偿范围上又有区别。我国法律一直坚持第二种做法,承认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但于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立法却未予以明确。

    (3)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这些条款继续有效,仍可以作为处理善后事宜的依据。

  • 123人看过2024-01-24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当事人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

    该条规定的违约金属于约定的违约金,而不是法定的违约金,没有争议。但该条规定的违约金性质上是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还是惩罚性违约金,亦或二者兼有,则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 121人看过2024-01-24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125人看过2024-01-24
    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以接触前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协议解除在大陆法系统称为合意解除、解除契约或反对契约,是无解除权的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同时同意,共同意愿),以第二契约解除第一契约,使契约的效力消灭(就是把你们的共同意愿作为第二契约)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一,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同时保留给双方当事人。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保留解除权的合同。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协定解除与约定解除的区别在于:是否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
  • 116人看过2024-01-24

    解除合同分为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

    一、合同的法定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二、合同的协议解除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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