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的;
(四)损害公共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1、如果冒名人自己能为给付和受领给付,可以认定冒名人与相对人之间成立合同关系。
2、冒名人欠缺特定权利能力(不同法人有不同的权利能力)的合同、欠缺相应行为能力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冒名签订的具有特殊信任要求的合同,可按可撤销处理。
3、因冒名人是故意,故其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不能按重大误解处理。
4、冒名合同,是行为人假冒他人姓名或名称,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冒名,可以是冒自然人之名,也可以是冒法人之名。因民事主体还包括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因此冒名还可以是冒“其他组织”之名。
2、对方因此陷入错误认识,也就是说欺诈与错误具有因果关系;
3、对方因错误认识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认识错误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间有因果关系;
4、欺诈具有不正当性。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于公民报警时间要求尚无明确规定,但是,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追逆时限有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