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此模式的结算程序由下;
(1)实际施工完成项目的工程量*原投标时的单价(不考虑原来的工程量多少);
(2)增加的工程量*原来投标时的单价;
(3)施工现场签证工已经清单总价的,就直接计算,只有工程量的仍然按照原来投标时的单价计算,这样工程结算总价就计算出来了。
1、法定生效条件尚未成就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本款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是合同生效的法定特别要件。合同成立后,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完成前,合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2、约定生效条件未成就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本款中,当事人附生效条件的约定是合同生效的约定特别要件。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之前,合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3、约定生效期限未届至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本条中,当事人附生效期限的约定是合同生效的约定特别要件。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期限届至之前,合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购车合同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并且合同的内容符合规定的,不存在欺诈等行为时,没有盖章也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可以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要债务,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
双方合同撕毁算失效吗
撕毁合同不是解除合同的方式,但从证据角度,合同撕毁后,一方不承认合同内容,主张合同内容的一份就有败诉风险。
1、双方分别持有的合同都被撕毁,如未履行且一方拒不承认的,视为未签署过生效合同;
2、双方分别持有的合同都被撕毁,如果已经实际履行,视为事实合同关系,有效。
一方故意撕毁自己保存的合同书,不负法律责。但合同是存在的,如果一方不按合同内容履行就是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