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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6人看过2024-01-25

    构成拒绝履行须同时具备以下要件:

    (一)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

    (二)须履行仍为可能

    如果履行已陷于不能,则为履行不能,只有在可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才构成拒绝履行。

    (三)须债务人有拒绝履行债务的表示

    债务人的拒绝履行的表示,或者是明示的,或者是以行为的方式为之。无论以何种方式,债务人向债权人所表达的不履行债务的意思都是明确、肯定的。

    (四)须债务人主观上出于故意

    即债务人明知存在债务并且能够履行债务而不履行。债务人的故意由法官依具体情事作出判断,无需债权人举证。债权人只须证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即可。

    (五)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无正当理由

    债务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债务的,才能构成拒绝履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是因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或者是因为所附条件未成就,或是因为债务履行期限未到,则为正当行使权利或有正当理由,不构成拒绝履行。

  • 185人看过2024-01-25
    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卖人要求返还房屋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155人看过2024-01-2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贷双方签订借贷合同后,出借人出借了借款,借款人收到款项后就能证明合同已经履行。借款可以提供转账记录、借款人出具的收条等证据证明合同已经履行。当事人订立借款合同后,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 126人看过2024-01-2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超出约定的期限履行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权利人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后,要其继续履行合同。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134人看过2024-01-25
    合同履行的前提是合同成立且有效,合同履行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合同履行不是一个单纯的动态概念,而是一种包含了动态和静态的综合概念。首先,合同的履行是债务人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这是合同目的的起码要求。这种特定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比如支付价款、交付标的物、提供劳务等,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比如不以某种价格出售商品;其次,合同的履行要求达到实现债权之结果。因为合同关系存在的法律目的,就是使债权转变成物权或与物权具有相等价值的权利。
  • 117人看过2024-01-2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格式合同的履行由合同当事人进行监督,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格式条款合同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该程序实际上就《民法典》所规定的提供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法提请对方注意,即有义务以明示或者其他合理、适当的方式提醒相对人注意其欲以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事实。此种提醒。应达到合理的程度,具体可从文件的外形、提起注意的方法、清晰明白的程度、提起注意的时间等方面综合判断。
  • 173人看过2024-01-25
    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一个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已经履行,而仅仅是没有签字盖章,就认定合同不成立,则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因此,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上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118人看过2024-01-25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 125人看过2024-01-25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132人看过2024-01-25

    是否构成迟延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可区分确定期限、不确定期限和履行期限不明确三种情形:

    (一)有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的届满是指履行期限的最后时间的来临。

    (二)合同有不确定期限的,比如约定某人死亡之日给付某物。

    我国法律欠缺明文规定,原则上自债权人通知或债务人知道期限到来时起,发生履行延迟;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履行其债务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宽限期)的,可以存在例外。

    (三)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但须给债务人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准备时间届满以后,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则构成延迟履行。催告是此种场合使债务人负迟延责任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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