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代理人签订的无权处分合同,经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1、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转让行为就生效。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也享有债权,同时该债权已届清偿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向受让人行使抵销权。
2、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行使抵销权:一是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二是债务人的债权和转让的债权同时到期,债务人也可以向让与人行使抵销权。债务人行使抵销权时,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受让人,通知自到达受让人时生效。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擅自处分他人财产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无权处分效力待定,经所有权人追认或者行为人取得处分权后生效。因行为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1、处分自身权利行为不构成违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所谓处分,是指当事人对自己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是否行使以及如何行使由他自己自由支配。处分既包括当事人对实权权利的处分,又包括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处分。实体权利是公民根据民法等实体法的规定而享有的权利,例如,所有权、债权、继承权等。诉讼权利是公司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享有的权利,例如,起诉权、上诉权、撤诉权等。
2、在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不断地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对诉讼程序的发生、发展、变更和消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例如,当事人的起诉是对起诉权的处分,起诉行为可以引起诉讼程度的发生,诉讼程度开始后,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要求,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这些行为既是当事人对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可以确定民事权利的归属,也是当事人对民事诉讼权利的处分,可以促使程序终结。另外当事人如果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可以提出上诉,上诉权的处分可以引起第二审程序的发生,等等。都是当事人处分行为对诉讼程序的影响。
如果没有进行盖章、签字的,此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1、首先,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其次,如果员工不续签,则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合同效力终止的时间合同效力终止,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全部履行;
(2)合同依法解除;
(3)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变更合同有效期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股权转让合同作为一个合同其效力首先应该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加以判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自成立时起即生效,生效要件包括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一般生效要件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特别生效要件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的认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1.股权转让合同的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的主体资格,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股权转让合同主体不合法:
(1)公司没有依法成立。公司是股东的载体,公司未成立时,股份认购人尚不具备股东地位,当然也不具备股权转让的条件。
(2)出让方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
(3)受让方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特定身份。
2.转让的标的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转让的股份或者股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如果转让的标的是法律禁止转让的,该股权转让行为就应当认定无效。比如说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三年内其所持的股票不成转让。
3.股票转让的方式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要从股票转让的方式,法律规定的转让手续及转让条件等等方面去考查。
4.双方当事人是否构成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