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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人看过2024-01-01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本条是对合同中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


  • 133人看过2024-01-01

    1、劳动合同不存在“试用期合同”、“正式劳动合同”的区分,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单独设立试用期也没有法律依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合同期限之内。第三,在试用期内,你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

    所以,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

    2、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 202人看过2024-01-01

    1、依据我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司是可以设立公司的,而设立公司时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所以合同工人符合条件的,可以自己开公司。

    2、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131人看过2024-01-0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尚未成立的公司筹办期合同不能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只能以公司发起人的名义与对方签订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公司成立之前还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 126人看过2024-01-01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特征:
    ①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②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③必须是当事人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事实;
    ④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⑤不得与合同内容相矛盾。
  • 136人看过2024-01-01

    1、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签订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需要第三人的追认或拒绝来确定合同有效或无效。在第三人未追认期间合同就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若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追认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2、依据相关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 137人看过2024-01-01
    1、必须订立正式的租赁合同,所谓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你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购买。
    2、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和身分方证件。如系共有产权的,需共有人一起签字方可生效。
    3、在订立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如房屋租赁税金,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用等。
    4、如所租商铺需经装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确装修的范围。
    5、如商铺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抵押商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应保证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否则出租方需赔偿损失。
    6、应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他人。
    7、订立合同时,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签字并盖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 138人看过2024-01-01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因此,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这类主体所为行为被列为无效民事行为,民法典对此作了补正,将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确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

    1、根本无代理权;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关于无代理权人所订立之合同,民法典明确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无权代理行为可能由于行为完成后发生的某种法律事实而完全不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应区别于表见代理,表见代理行为是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代理权;而前者则不存在这一情况。判断表见代理的构成关键在于区分善意相对人是否具有正当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表见代理的效果相对人可直接请求本人负责。而对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为,如果本人不追认,则不负责任。

    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依民法典的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是否取得处分权。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效力待定合同中,法律赋予有关民事主体以追认权、拒绝权,赋予相对人以催告权、撤销权。

  • 157人看过2024-01-01
    (1)主观目的不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以签订合同为名,以达到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而民事欺诈行为人虽然也有欺诈的故意,但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客观方面不同。民事欺诈虽然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其欺诈行为仍在一定程度内,故仍应由民事法律、政策调整;合同诈骗罪中的虚构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应由刑法来调整。民事欺诈行为有民事内容存在,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实际行为。
    (3)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不同。合同诈骗中行为人根本无履行诚意,客观上不作履行合同的任何积极努力,或者是履行小部分而骗取大部分财物;而民事欺诈行为,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能够虽有可能无法完全履行,但能作各种努力。
    (4)对所获财物的处理方式不同。合同诈骗中,行为人拿到对方当事人财物后,或携款潜逃,或是挥霍浪费,根本不想履行合同或将财物归还对方;而民事欺诈中,行为人在取得财物后,多用于购买生产资料,为履行合同创造条件。
    (5)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而民事欺诈承担民事责任。
  • 127人看过2024-01-01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理解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不仅是指行为人意图使财物脱离相对人而非法实际控制和管领,而且意图非法所有或者不法所有相对人的财物,为使用、收益、处分之表示。

    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践中案件情况复杂,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应结合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行为、对取得财物的处置情况、事后态度等方面情况,加以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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