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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3人看过2024-01-01
    公司尚未成立签合同,不能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因为公司成立之前还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只能以自然人的名义签订。
    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 141人看过2024-01-01
    不一定。
    合同的生效时间,有以下四种情形: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3、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需要批准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4、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
  • 141人看过2024-01-01

    合同签订后定金罚则适用。所谓定金罚则,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143人看过2024-01-01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审查的条款:

    一是质量标准条款:认真审查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客户的需求是否一致;

    二是交付方式条款: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

    三是定金条款: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条款应写明“定金”字样,而非“订金”,二者在法律上是具有不同的效力的。

  • 160人看过2024-01-01
    卖房者代签合同有效。卖房者授权第三人代签的、或卖房者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代签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第三人未经卖房者的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合同对卖房者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
  • 306人看过2024-01-01
    签订合同后银行不办理按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当事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约定还款事宜;
    2、当事人放弃履行合同的,应当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约行为。
    首付付后,银行原因贷款办理不下来,购房合同却签订好了的,如果是继续购买的,需要同开发商友好协商,顺延补齐剩余房款的期限,如果要求退房的,需要支付开发商一定的违约金,具体按照购房合同里的约定为准。
  • 155人看过2024-01-01

    涉非法集资犯罪的民事合同的效力相对无效。

    集资人的借款行为在刑事上犯罪,在民事上,应认定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主观上构成欺诈。该欺诈行为损害的是相对方或第三人的利益,应认定为合同可撤销。认定合同为可撤销,将决定合同有效与否的权利赋予受欺诈方,更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权益,也体现了私法领域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

  • 167人看过2024-01-01

    1、可以的。

    2、铺面转让时合同中约定有转让费的,如果受让方不支付转让费的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转让方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受让方进行赔偿。

    门面店转让费有的地方也叫商铺转让费,是一种转让门面(商铺)使用权而在转让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技术上也可分期交付),看起来其用意是下家弥补给上家因转让所蒙受的损失的补偿,一般是原承租者向继承租者收取,有“上家非法做二房东”之嫌。也有房东收取的。
  • 140人看过2024-01-01
    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内容确定违约金计算标准。
    2、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予以调整。
    当事人不同意调整的,人民法院可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之中等标准予以核定,以适当体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3、法律未作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以当事人约定标准为准,同时参照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情况适当减少。
    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也就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 144人看过2024-01-01
    联系: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它们之间有着一个共同的特征,其标的是供劳务,而不是物的交付。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三者的相同点都是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
    区别:
    (l)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时,以委托人或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参与并可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
    (2)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理受托事务,处理的事务可以是有法律意义的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意义的事务;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为,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
    (3)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有居间结果时才可以请求报酬,并且在为订约媒介居间时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行纪合同都是有偿合同,行纪人却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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