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股权的实质是基于股东身份而对公司享有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的转让即是股东身份的转让,股东权利内容中的各项权利不能分开转让,在实践操作上也无法实现。
股东股权转让后,一般来说股东在公司的地位及权利义务同时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因此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并获得股权权利,其中包含股权有:发给股票或者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股份转让权;股息的红利分配请求权;自行召集股权会权或者临时召集请求权等
股权投资的收益如何核算
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1.成本法核算:
(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2)成本法下的分红问题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可按公司计算。
2.权益法核算: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方法是:
1、按照公司设立时的股权价格确定;
2、按照公司的净资产额确定;
3、按照审计、评估报告确定;
4、当事人协商确定;
5、按照拍卖、变卖价格确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7、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