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
2、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3、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履行转让协议。
1、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的股东未能如实出资的,对未按要求出资部分的股权,是不能进行质押的。
2、《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经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缴付出资的投资者可以依据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质押合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将其已缴付出资部分形成的股权质押给质权人。投资者不得质押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投资者不得将其股权质押给本企业。
在质押期间,出质投资者作为企业投资者的身份不变,未经出质投资者和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投资者不得将已出质的股权转让或再质押。
出质投资者与质权人的权利、义务及质押合同的内容,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公司股权转让后需要注意的有:
1、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记载;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1、转让股东必须具有依法设立的公司股东资格,转让程序必须合法;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需经其他股东同意,可以自由转让股权。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半以上同意;
3、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必须得到其他投资者的潜在或书面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