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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之间转让不受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后应履行什么手续?

    股东依法转让出资的情况,应在股东名册上加以记载,记载事项包括: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受让人的住所和受让的出资额,还应对公司章程作相应的修改。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是否要在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能生效?

    目前,除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转让,因涉及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履行特别批准手续外,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我国现行立法规定要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生效的,仅限于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办理完毕工商和(或)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手续为股东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未办理完毕工商和(或)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手续之前,股权的转让便不发生法律效力。未满足此种约定条件,受让方即使已经交付了定金、预付款甚至全部转让款,也可以要求返还,而不必去接受在权利上可能存在瑕疵的、尚未发生转让效力的股权。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手续,对当事人的权益有何影响?

    在因股东之过错,使公司误以为出资转让未进行或尚未完成,而未对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时,公司依照原有股东名册进行的会议通知、利润分配等活动是有效的,由此给受让股东造成的损失,由转让双方根据过错情况协商解决,此间风险自行承担。

    在因公司过错,而未在股东转让出资后对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的情况下,无论股东名册是否进行民变更登记,公司均应依照出资已经转让后的新情况,进行会议通知、利润分配等活动。同时,公司应依法对股东名册进行相应变更。否则,公司应承担因此给受让股东造成损失。四、公司与老板:

    公司是老板的,这似乎是一个常识。但常识并不一定完全正确。说公司是"老板"只说对了一半。不错,公司是由老板投资设立,没有老板股东,就不会有公司。作为股东或老板,享有股东权益,如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剩余资产分配请求权、股东有优先认购权、表决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大股东老板可直接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公司是实现老板或大股东意志的工具。但不能由此就混淆公司和老板的区别,把二者等同起来,老板就是公司,公司就是老板的,甚至二者财产不分。用法律的眼光看:老板和公司是不同的主体,二者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不能混淆。实践中民营企业老板往往认为公司是自己的,将自己的个人财产、家庭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合在一起,这种做法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发展的前提是公司人格的独立,尽管我国公司法赋予了公司独立的人格,但实践中,有不少公司与老板,无论是在名称上还是在财产上,二者似乎很难分开。如何做到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老板或股东的其它财产?

    首先,股东要真正做到仅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注册以后,股东要注入新的资金,可通过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借款合同的方式,将其资金注入到公司,即股东或老板的其它财产进入公司要有明确的来头,要么是增加投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要么订立借款合同,将个人财产借贷给公司。其次,公司的开支费用与股东或老板的个人家庭开支费用明确分开,确保公司财务独立核算。这样做可以划清公司财产与老板其它个人财产的界限

    公司是老板投资的,但公司与老板毕竟是不同的主体。公司制度的优越性之一就是将老板的无限制的风险责任变为有限的责任,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但如果股东混淆公司财产与老板的其它财产,无疑对老板不利。将公司财产与老板其它财产明确分开,也有利于减少老板或股东的不必要的风险,同时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 100人看过2024-01-05

    1、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请求法院撤销权: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2条

    3、知情权、查账权

    (有限责任公司)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权34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98条;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权:(有限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40条;(股份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101条;

    5、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权:(有限公司)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41条3款。(股份公司)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102条。

    6、请求回购权

    股东会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75条;

    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143条;

    7、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优先股股东除外);

    9、以股东名义起诉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他人损害公司利益时,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起诉权152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时的起诉权153条;

    10、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权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83条

    11、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12、股利分配权;

    13、公司发行新股的认股权;

    14、公司终止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 111人看过2024-01-05
    一、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章程的执行和变化情况较为了解,但是修改公司章程事关公司发展的大局,不得在会间的临时提出。

    二、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股东,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应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

    三、股东(大)会决议,一般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种类股股东的同意,当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种类股股东的利益时,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种类股股东同意这一程序。

    五、特定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需报主管机关批准。

    六、特定章程变更事项的公告,章程变更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比如经营范围是章程必须记载事项,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应当予以公告。

    七、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权确认书的法律效力

    股权确认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股权确认书在股权纠纷诉讼当中具有证据的证明效力。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1、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2、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 108人看过2024-01-05
    一般公司破产后不会对股东有影响,公司破产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此外,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5

    在现有的公司法体系下,公司法股东撤资可采取两种方式:

    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表决股东通过。

    如果是用第二种方案操作的,那么要注意几个问题,一公司资产如何核定,是否要求评估,因为公司本身的报表真实性一般不高;二你们公司退出必然涉及到B公司变更为一人公司的情形,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三办理时间上的程序性问题,公司是否还有资金足够退给你,注意避免先退出后发生公司无钱支付的情况,这样就两头损失了。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名册可否作为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

    公司法只是对《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和意义作出了要求,未对《股东名册》的定义和和格式作出界定。有限责任公司应该在本公司置备股东名册,以便于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当股东与公司之间或股东之间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确认股东资格,以及为公司在工作中查阅股东情况及向股东发放通知等文件提供便利条件。

    司法实践中认定股东资格的参考标准有公司章程、实际出资、验资报告、工商登记、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以及股东在公司中实际享有的股东权利等。一般来讲,在合法、规范并及时办理上述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公司章程的记载、登记机关的登记、股东名册的记载应当是一致的,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股东的情况。但上述记载不一致时,应该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第一,当公司或其股东与公司外部人员对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应当根据工商登记认定股东资格;

    第二,当股东与公司之间或股东之间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应优先考虑股东名册的记载。

  • 111人看过2024-01-05
    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
    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4、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5、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不参与经营有哪些弊端

    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的弊端包括不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不清楚其他股东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等。

    《公司法》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 100人看过2024-01-05

    如何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利

    1、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

    4、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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