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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人看过2024-01-28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有:
    1、虚假出资或者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
    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3、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解散后无法清算或者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4、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5、公司被撤销、注销或者关闭后,股东免费接受公司财产;
    6、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合;
    7、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 113人看过2024-01-28

    1、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股东借款时,可以以其财产提供担保,如果股权可以依法转让的,可以用股权质押担保,如果公司进行担保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七十八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129人看过2024-01-28
    在众多法人小股东中,法人股东代表通常是通过在这些小股东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投票“选举”产生;在股市上市公司中,由于有众多的个人大小股东,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只要是该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无论你持股数量大小,在股东大会时都有权成为股东代表参加会议,无须选举。当然,一般而言,如果持股量不大的话,差旅费等费用足以打消一般小量持仓者亲自参加股东大会的念头。所以,参与上市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通常是持仓数量较大的投资者。另外,个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
  • 126人看过2024-01-28

    1、公司清算时,股东投资款是公司资产,用于清算公司债务,清算结束后,有剩余的,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处理完资产后,才注销公司。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3、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4、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109人看过2024-01-28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要股东会作出决议,所以设立分公司也需要股东的决定。
  • 116人看过2024-01-28
    私企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或者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要判刑。
  • 116人看过2024-01-28

    ××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同意解散公司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因合并、分立,或因其他原因),股东会同意公司解散。

    2、公司成立清算组,其成员由、、……组成,其中由担任组长、由担任副组长。

    3、清算组成立后应按《公司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4、公司自作出解散决定之日起停止营业。

    5、……

    ××公司股东会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月日

  • 109人看过2024-01-28

    (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

    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因此,判断某公司的股权时候可以质押时,必须首先确定该股权是否可以依法转让。

    (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三)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书面股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权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以股权出质的,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出质登记。

  • 108人看过2024-01-28
    合伙企业较之公司更为灵活,法律对于合伙企业的限制也较少,当事人甚至可以用劳务出资。对于企业管理、经营、合伙人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当事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因此,合伙协议没有什么范本可以遵循,需要根据各合伙人目的、要求,以及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而作出适当的条款安排。然而,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毕竟存在差异,合伙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需要具有更为稳定的存续条件,因此法律对合伙企业的协议内容作出了必要的规定。如合伙企业不能像普通合伙那样因个别合伙人的退出而结束,因此需要有退伙的规定。
  • 112人看过2024-01-28

    1、经办人网上预约,个人U盾或者数字证书就可以预约了。

    2、到工商局窗口领取纸质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3、填写变更表格、股权转让协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行政章;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行政章;

    4、经办人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窗口提交资料。

    5、领取变更通知书(如果有法人股权一起变更,那还需要更换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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