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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5人看过2024-01-05
    首先要进行工商变更,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然后变更企业的性质,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办理股权变更涉及的材料包括: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如果没有三证合一请带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4、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原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05

    限制自然人成为公司股东的一般都是由于其工作单位性质或者个人身份所导致的。具体而言,可以归类为以下情形:

    (一)禁止对外投资成为公司股东,如公务员、党政机关干部和职工、现役军人等;

    (二)有条件禁止对外投资成为公司股东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有条件禁止),国有企业领导人,银行工作人员等。限制非自然人成为股东: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分公司等。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股东投资超过实收资本金部分可以转做留存收益入账,即留存收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还要去工商局申请公司增资,办理相应的手续。公司的股东资本金投入大于实收资本,可以作两种处理,一是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超出部分作为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二是股东溢价出资,超出部分作为资本公积。
  • 100人看过2024-01-05
    1、股东的法定权利受到侵害。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股东均有权对已签订的股权转让让协议行使撤销权:
    (1)未将股份转让事项通知其他股东;
    (2)在其他股东受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作出行使优先受让权答复之前即转让的;
    (3)在其他股东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已作出行使优先受让权答复的情况下又转让的;D、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能够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仍向外转让的。
    2、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期间
  • 100人看过2024-01-05
    选举权即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等公司管理者的权利,当然,股东也可能被选为公司的管理者。由于股东对公司往往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而是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经营管理,股东通过选举董事、监事而组成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而获得对公司业务的控制权,如何选择和监督公司的组织机构对股东就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也可以说,选择公司的经营管理者的权利是股东经营管理权的具体化,也是股东最实质的管理公司的权利。
  • 100人看过2024-01-05

    (一)原告

    股东代位诉讼既然是股东代位公司追究董事等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那么,代位诉讼的原告应是股东。

    (二)股东代位诉讼中的被告

    从规定来看,股东代位诉讼的被告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还包括前三者之外的其他人

  • 118人看过2024-01-05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 146人看过2024-01-05

    公司股权变更时间有限制。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比如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股东不得以背书等方式转让记名股票。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从性质上分,可以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性质的公司,在变更股权上也有所不同。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无时间限制,但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要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如果不是发起人,则无此时间限制。

    另,公司章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17人看过2024-01-05

    变更法人代表要准备的材料有:

    (一)公司变更申请表;

    (二)股东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营业执照;

    (五)新旧法人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涉及到变更股权变更的要提交转让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05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先于他人购买某项特定财产的权利。

    优先购买权具有以下特征:1、法定性。优先购买权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由于优先购买权给予了优先购买权人购买机会的优惠,剥夺了非优先购买权人的购买机会,限制了财产出卖人选择购买人的权利,因此,这种权利非有法定不可”;2、对抗性。优先购买权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有一定的物权效力,这是优先购买权优先性的必然体现;3、期待性。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在财产所有人出卖该财产予第三人前,其优先购买权不具有现实行使性,只处于期待状态,只有在所有人出卖该财产予第三人时,这项权利的行使才由“可能”变为“现实”;4、附属性。优先购买权的享有是基于某种特定法律关系的存在,即法律只赋予具有某种特定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优先购买权是附属在某种特定法律关系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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