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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人看过2024-01-28
    公司吊销能否追加公司股东作为被执行人应根据股东是否已经有履行完出资义务来进行决定,如果股东没有履行完全出资义务的,则可以追加没有如实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其被执行的范围以股东的未履行的出资义务范围为限。公司吊销原因有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以及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而取得公司登记等。上述两个原因都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形。
  • 126人看过2024-01-28

    司债务纠纷与股东没有关系,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16人看过2024-01-28
    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 120人看过2024-01-28
    股东不可以要求公司返还出资。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有限公司股东向公司缴纳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转变为公司法人的财产已经不属于股东的个人财产,股东不能要求有限公司返还出资。有限公司股东如想退出有限公司拿回自己的出资,在法律上只有依法转让股东在有限公司股权。
  • 109人看过2024-01-28
    股东解散公司程序是:

    1、清算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如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 113人看过2024-01-28

    公司解散公告

    XXX股份有限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发生、XXX年XX月XX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XX工商局责令)已于XXX年XX月XX日解散,进入清算程序。

    本清算组已于XXX年XX月XX日成立,并开始工作。

    现发布第一次公报,敬希该公司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日起90日内(自XX年XX月XX日到XX年XX月XX日)内(含在第一次公告日后30日内未接到通知记名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视为放弃债权。申报债权时请写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联系地址、债权原因、债权标的、债权金额、债权期限、债权利息、有无担保、担保标的或保证人、债权证据等事项。

    申报债权后,希注意本清算组编制的XX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表。对表内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制表日后XX日内向清算组声明,以协商解决。逾期不声明者,视为同意债务表记载。

    特此公告

    清算组办公室

    地址:XX省XX市XX区XX街XX号XX股份有限公司XX楼XX室

    邮编:

    电话:

    电传:

    联系人:

    XX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代表(签名)

    XX年XX月XX日

  • 109人看过2024-01-28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而清算的,企业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而股东变更并不是经营活动,所以是可以变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127人看过2024-01-28

    股东死亡股权变更程序是:继承人可以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章程没有例外规定但继承人不愿继承或具有法律禁止时,股权可以由其他股东受让,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没人受让或收购,作减资处理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148人看过2024-01-28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但是,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则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 110人看过2024-01-28
    公司在设立前,如果需要决定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内容的,通常是可以召开股东会的,由股东决议通过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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