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债权就是债的实现,表明的是一种状态,这个解释应该就容易理解实现债权是什么意思了。比如说你借给人100元,人家给你写了个借条。有了这个借条表明你对外拥有了100元的债权。如果人家100元归还你了,你的债权实现了。如果人家没钱,100元无法归还,这100元的债权就无法实现。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1、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2、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是不能转让股权的,出资不到位股东就没有相应的股权,所以转让是无效的。
2、法律规定:《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可以这样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
(1)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中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活动的,股东要承担的责任是按公司章程规定出资,并且不得抽逃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报案需要提供:
1、身份证明材料:单位报案的,请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单位信息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公司负责人或案件直接当事人。
2、报案材料。请写明控告案情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后果和涉案企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报案材料须有单位的印章和报案人的签名。
3、基本证据材料。在控告经济犯罪时,报案人应当提供基本的证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写明“本件由本公司(本人)提供,与原件相同”,注明提供的时间并签字盖章。
4、其他情况。如果报案内容所涉及案件已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安机关提起诉讼、仲裁或控告,应将有该机关的受理或处理意见提交经侦局,并在报案时说明。
1、股东的权利
具体来说,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决策问题行使表决权;
(2)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权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4)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5)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请求权和提案权;
(6)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和复制权;
(7)公司会计账簿查阅权;
(8)公司增资或发行新股的优先认购权;
(9)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10)特殊情况下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请求权;
(11)强制解散公司的权利: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用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