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借: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实际收到的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差额)
二、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照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处置时还应当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结转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比例结转原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金额,借记或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当事人应该向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公司纠纷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1、对公司应承担的出资义务;
2、对已出资股东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3、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1)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承担无限责任
(2)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3)瑕疵出资在差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4)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4、行政责任
公司依法登记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主体,公司股东即应根据登记的内容履行出资义务,以保障公司资本之真实和充实;没有适当履行法定的出资义务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责令他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
5、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在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方面规定了两条罪名: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罪。
盈余分配是每个公司在盈利后必须高度谨慎的事项,很多时候,盈余分配的合理对公司来说至关重要,这直接关系到股东的自身利润和公司的后续发展,那么,盈余分配是什么意思呢?
盈余分配是指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即公司如何分配利润,以实现股东红利和企业留存之间的平衡,盈余分配以实现股东的现实利益(股利)和长远利益(留存收益)的有机结合为基本原则,并由股东大会决策。
按照我国盈余分配的习惯,公司的盈余分配应坚持依法分配、兼顾各方面利益原则、按比例分配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这主要是为了在盈余分配时形成良好的分配环境,使得公司可以达到较为理性和长远的发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盈余分配顺序如下:首先,用于抵补被没收的财物损失及用于支付违反税法规定的各项滞纳金和罚款;其次,用于弥补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再次,用于提取公积金;最后,用于分配股东红利。
1、角色不同
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而一般的公司的法人都是由董事长(即股份持有最多的人)来担任的。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享有收益等权利。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
2、权利不同
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分配权、重大经营决策权、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行为构成公司的代表行为,并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可以由董事长、经理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