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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人看过2024-01-07
股东在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上签字,并且接受了受让人的股权转让价格款,受让人也实际接受并实际管理公司,但部分股东提出反悔并阻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怎么办。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取得股东资格的股权受让人可以原告身份,以有义务办理公司登记变更的公司和提出反悔并阻挠登记的股东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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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人看过2024-01-07
要公平合理地处理受让方在实际经营管理公司期间出现的盈亏问题,关键在于将受让方置于公司经营者的法律地位予以考察。受让方作为公司经营者诚信经营的,即使公司造成了损失,受让方也不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使给公司带来了盈利,受让方也无权染指。受让方作为公司经营者违背诚义务的,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受让方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公司出现了盈利,则受让方仍对于其失信行为对公司遭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要避免笼统地将受让方在实际经营管理公司期间出现的经营亏损由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倘若受让方在实际经营管理公司期间违背了作为董事、经理应当对公司履行的诚信义务(如利用关联关系侵害公司利益),并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则此种损失应当由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倘若公司在受让方实际经营管理公司期间出现的经营亏损不能归咎于受让方诚信义务(含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之违反,则公司的经营亏损应推定为应由公司承受的正常亏损,受让方不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与公司亏损相对的是公司盈利。既然诚信的受让方在实际经营管理公司期间出现的经营亏损原则上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风险,则诚信的受让方在实际经营管理公司期间出现的盈利也应视为公司的正常经营成果。此种经营成果当然归属公司而非受让方。受让方分取的红利应当悉数退还转让方(在依法分红的情况下)或者公司(在违法分红的情况下)。当然,受让方作为公司董事和经理有权对公司提起报酬给付之诉,要求公司根据公平原则与商事习惯就其提供的经营管理服务支付合理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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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人看过2024-01-07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法律限制发起人股份转让是由于发起人是公司最重要的原始股东,负有公司设立之责任,限制其股份在一定期间内转让,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公司的健全与信誉,也可以维护公司与第三人的利益。限制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转让,其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防范内幕交易,因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是最重要的公司内幕人。
因此,为了充分发挥股权质押的融资功能,如果公司发起人或董事、监事、经理欲通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权质押融资,同时其债务的清偿期分别在公司设立之日起三年之后和任期届满之后,则上述四种人可以和债权人订立预约合同,该预约合同的主要内容是,该四种人承诺在法律限制的股权转让期届满后与债权人订立股权质押合同。当然,如果董事、监事、经理不能确定其任职到时候必然会终止(如获连任或延聘),则可以订立附条件的预约合同。所附条件为停止条件,据此,当董事、监事或经理届期不再担任相应职务时,则该预约合同发生效力,否则,该预约合同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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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人看过2024-01-07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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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人看过2024-01-07
1、不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于股权转让环节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认识较为片面,以为只要自然人股东采取平价或低价形式转让股权,便没有所得,无须申报缴纳或扣缴个人所得税;
2、甚至有的受让人不知道在向转让人(原自然人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项时有扣缴其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从而给征纳双方增加不必要的成本、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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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人看过2024-01-07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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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人看过2024-01-07
1、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
2、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企业要做清算。
3、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
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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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人看过2024-01-07
1、收入。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属于转让财产收入。
2、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就股权转让来说,股权计税成本及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可以扣除。
3、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4、税率。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5、税务处理:一般性税务处理: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特殊性税务处理:购买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且同时符合特殊处理的其他条件,则股权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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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人看过2024-01-07
股权转让生效和股权转让不一样。
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从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时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要合同双方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肯定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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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人看过2024-01-07
1、股权交付包括股权权属变更和股权权能移转。有限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都是股东权属证明形式,这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得到履行的一个记载。权能的移转是指股东对参与公司管理的共益权和分配公司盈利的自益权等各种权利的实际行使。
2、权属变更的价值在于法律对股权的认定和法律风险的防范。权能移转的价值则在于股东投资的财产利益和其它权益的实际行使。权属变更比权能移转更重要,因为权能的行使若无权属的支持,则没有正当性。
3、实践中,权属变更而未移转权能或移转了权能而未办理权属变更的情况常常发生,这就给股权转让纠纷的产生埋下了祸种。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应对权属变更和权能移转做出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