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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人看过2024-01-05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如何确定股权转让价款,在实务中常常引起争议。当前,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 122人看过2024-01-05

    股权转让合同作为一个合同其效力首先应该适用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加以判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为受到欺诈或胁迫导致其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从根本上否定合同的效力。

    一、股东登记变更与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之间没有联系。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以后,涉及到两个登记变更问题,一个是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一个是股东工商登记的变更。股东登记变更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而不是股权合同效力的要件。

    公司股东作为股权出让人与股权受让人就股权的转让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股权转让合同即为成立。并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须经登记程序方始生效,因此,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股东登记可以区分为设权性登记和宣示性登记。公司设立、股东变更等事项的登记属于一种商事登记。就商事登记的目的和功能而言,可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设权性登记,或曰生效性登记,有关事项如未登记则不能产生创设权利或法律关系的效力。公司成立时的设立登记应属于设权性登记。

    相关法律上的股东登记,亦应区分设权性登记和宣示性登记。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登记属于设权性登记。登记的性质决定了相关权利何时诞生。


  • 100人看过2024-01-05

    实现债权就是债的实现,表明的是一种状态,这个解释应该就容易理解实现债权是什么意思了。比如说你借给人100元,人家给你写了个借条。有了这个借条表明你对外拥有了100元的债权。如果人家100元归还你了,你的债权实现了。如果人家没钱,100元无法归还,这100元的债权就无法实现。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1、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2、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45人看过2024-01-05

    1、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是不能转让股权的,出资不到位股东就没有相应的股权,所以转让是无效的。

    2、法律规定:《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 100人看过2024-01-05

      可以这样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

      (1)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中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

  • 100人看过2024-01-05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也称为股东权益变动表)是指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增减变动的报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充分反映一定时期内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解释了在一定时期内,由于企业经营的损益和现金股利的支付,股东权益是如何变动的。他是显示管理层是否公平对待股东的最重要信息。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列入年度会计报表,是资产负债表的附表。
  • 100人看过2024-01-0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活动的,股东要承担的责任是按公司章程规定出资,并且不得抽逃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125人看过2024-01-05
    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是由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来实现的。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部转让采取自由主义原则,法律没有设定强制性的规定。而外部转让则受到限制,这种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强制性规范:
    一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是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是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是一个任意性的条款,股东可以基于该规定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内部转让进行限制。公司章程是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规则,是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就公司的重要事务及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做出的具有规范性的长期安排,这种安排体现了很强的自治性。公司股东当然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作出特别限制,这种限制往往出于防止公司被个别股东所控制、强化公司的人合性等考虑。
  • 2660人看过2024-01-05

     报案需要提供:

    1、身份证明材料:单位报案的,请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单位信息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公司负责人或案件直接当事人。

    2、报案材料。请写明控告案情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后果和涉案企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报案材料须有单位的印章和报案人的签名。

    3、基本证据材料。在控告经济犯罪时,报案人应当提供基本的证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写明“本件由本公司(本人)提供,与原件相同”,注明提供的时间并签字盖章。

    4、其他情况。如果报案内容所涉及案件已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安机关提起诉讼、仲裁或控告,应将有该机关的受理或处理意见提交经侦局,并在报案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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