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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8人看过2024-01-09

    向人民法院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而股东代表诉讼适用这一时效的规定,所以是有期限限制的。

    股东在履行出资的义务后,就取得公司的股权,享有其作为股东的权利,而股东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制度,法院是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但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败诉的可能是是非常大的。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125人看过2024-01-09

    一、股东代表诉讼原告资格限制: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限制包括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股权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二、如何认定股东资格取得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即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并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者。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承担义务的基础。但如何确定股东资格在司法实践中是有争议的问题。
    普遍性的观点是:原始股东资格的取得,发起人之间签订了设立公司的协议,认缴了出资,并将股东身份记载于公司章程中,即可确定股东资格的取得。
    继受股东资格的取得,股份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受让人向出让人支付股权转让金,并将受让人的新的股东身份记载于公司章程中,即可确认股东资格的取得。另外,股东资格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一系形式化证据予以确定。
  • 173人看过2024-01-09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代表,而控股股东一般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两者都有权代表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 121人看过2024-01-09

    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都是股东代表诉讼的可诉范围。

    2、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行使:

    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而产生的,这种权利不是股东传统意义上的因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而是由公司本身的权利而传来的,由股东行使的。因此,注意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的区别。股东直接诉讼是直接根据其出资而享有一定的起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而股东代表诉讼只是股东代表公司行使一定的诉讼请求权,其获得的利益或判决的结果都只是由公司承担,而与股东私人利益并无挂钩,股东只是作为股东身份间接地享有公司获得的利益而已。

  • 130人看过2024-01-09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时,股东有权要求监事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监事不起诉股东才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所以监事是不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15人看过2024-01-09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32人看过2024-01-09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执行问题适用民诉法的规定,经权利人申请后,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法院判决书。

    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127人看过2024-01-09
    公司清算期间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吗
    1、在公司已经解散进入清算程序、作为公司机关的董事会不再履行职责时,股东仍然有必要履行前置程序。所谓前置程序,是指原告(股东)在提起代表诉讼前必须请求公司机关行使公司诉权,只有当公司机关拒绝或怠于采取措施时,适格股东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益提起诉讼。所以在公司解散但未成立清算组的情形下,股东如认为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直接向原法定代表人提出请求,在原法定代表人怠于起诉时,方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若清算组已经成立的,由于在公司清算期间清算组的职能类似与公司董事会,因此可首先向清算组提起书面请求。
    2、股东代表诉讼的本质是股东代位公司提起诉讼,其起诉的直接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公司整体利益而非个人利益(尽管其最终目的是通过保护公司利益从而确保作为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因此,在机制设计上,最为困难的是如何判断股东提起诉讼的理由,基于何种理由将诉讼归入直接诉讼或代表诉讼。

  • 121人看过2024-01-09

    一、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是否可以免除: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可以免除。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的含义: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是指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请求令公司提起直接诉讼。

  • 121人看过2024-01-09

    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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