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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人看过2024-01-10

    1、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通常由董事会进行召集,董事会无法召集的,由监事会召集,监事会无法召集的,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公司设立前是否需要召开股东会,取决于股东会需要决议的内容,如果涉及到选定公司名称,确定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事宜的,需要依据法律程序召开股东会,从而对相关内容进行确定。

  • 109人看过2024-01-1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同“设立登记”)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可以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签字盖章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 114人看过2024-01-10
    股权可以出资成立新公司。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1)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 107人看过2024-01-10

    公司解散清算中民事责任

    1、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1)清算组未履行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

    (2)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可以主张。

    (3)清算组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和债权人可以主张。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即清算义务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上述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3、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

    未缴出资股东以及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承诺第三人的补充连带责任

    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在工商登记部分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的第三人可以承担民事责任。

    5、内部责任分清

    上述责任人为二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或数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主张其他人员按照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以支持。

  • 102人看过2024-01-10
    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情况:

    1、法定解散,指公司解散事由的出现导致公司解散;

    2、强制解散,指公司运营出现问题,相关机关或人民法院强制要求其解散的情形;

    3、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股东达到法定规定请求解散公司。

  • 116人看过2024-01-10
    公司股东签字的欠条有效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钱是公司借的,股东在借条上签字的,由公司对债务承担责任,但需要股东提供证据证明钱是公司借的。
  • 116人看过2024-01-10
    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是,一名股东独自或者若干股东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应当是基于下列理由之一:

    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之间存在长期冲突,并且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不能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的严重困难,导致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上述四项诉讼解散公司事由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除了上述四项理由外,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等其他任何原因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162人看过2024-01-10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监事是可以由股东担任的,除了股东外,监事会的成员应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 138人看过2024-01-10
    公司增加的股东如果是以非货币的方式投资入股的,是需要交纳一定税费的,包括个人所得税、契税等。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个人在分期缴税期间转让其持有的上述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 110人看过2024-01-10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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