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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人看过2024-01-10
    股权被质押不可以买卖。但质权人同意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抵押,且抵押应当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该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被质押期间要转让的需要提前偿还质权人的债权,并且办理质押注销登记。
  • 106人看过2024-01-10
    一般来说股东不可以退股,但是股东的股权可以转让,公司也可以注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58人看过2024-01-10

    公司股东变更后原股东不需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任。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股东履行出资责任后,转让股权的,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115人看过2024-01-10

    股权未登记不是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106人看过2024-01-10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的程序性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3、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 121人看过2024-01-10

    公司在股东任职了公司具体职务时,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依法开除股东。如果是解除股东的股东资格,则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

    (二)、召开股东会,并经过股东表决,通过了解除该股东资格的决议。


  • 273人看过2024-01-10

    贷款期限主要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项目建设需要、还款能力和银行的信贷资金平衡能力等,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5年。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长期贷款利率执行,利率按借款合同实行一年一定,即从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执行,遇利率调整不变;满一年后根据当时的利率进行调整,执行新的利率。

  • 111人看过2024-01-10

    依照《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会申请破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 117人看过2024-01-10

    股权质押办理如下:

    1、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

    2、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表格,提交证明文件;

    3、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股权质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相关合同的签订或审查。


  • 131人看过2024-01-10

    公司破产后,原股东是通常是不会列入所谓的黑名单。只是按法律限定,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忠实义务、勤勉义务,招致所在公司破产的,自破产流程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如果拒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则应当被纳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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