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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人看过2024-01-10

    (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

    (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三)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四)会议决议状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状况。

    (五)签署: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 109人看过2024-01-10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 140人看过2024-01-1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挪用公款的怎样处理,要依据具体的情形而定,如果构成犯罪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以报警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109人看过2024-01-10
    股东破产对公司会产生如下相关的影响:一般情况下,股东破产不会对公司产生什么影响,因为公司依法享有独立财产,可独立承担责任,但如果破产的是企业法人股东的,并导致公司资不抵债的,则其对公司所拥有的股权会作为破产财产进行清算;如果全部股权都用来清算抵债的,则该股东会丧失公司的股东资格。
  • 119人看过2024-01-10

    对股东无影响。

    有影响的是法定代表人。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这两个要求的一个是名称一个是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均无关系。

  • 115人看过2024-01-10

    XXXX公司股东会议决议

    时间:20XX年X月X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XX

    出席人:全体股东

    一、会议主题:

    1、讨论公司注销事宜。

    2、讨论成立清算小组事宜。

    二、会议决议:

    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注销XXXX公司。

    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小组由XX,XX(股东成员)组成,由XX担任小组负责人。清算小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45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编制清算报告股东会审议。清算小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1)清理公司财务,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务债权;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全体股东签字:

    201XX年X月X日

  • 110人看过2024-01-10

    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股东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要向公司全额缴清出资,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没有缴清出资的,应当承担继续缴清出资的责任。

  • 114人看过2024-01-10

    不需要,重大事项需要三分之二股东同意即可。其中重大事项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等。

  • 803人看过2024-01-10

    大股东质押股票指上市公司大股东把一部分股权质押给证券公司,或者银行,获取一定的资金,其中股权质押的比例最大不得超过60%,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股票质押率较高,则意味着可以从证券公司融入更多的资金用来发展主营业务,但是,质押率过高,这表明该公司急需现金,其风险性较高,会引起市场上的投资者大量抛出手中的股票,从而会导致股价下跌,同时,当融资方即上市公司被要求追加质押资金时,追加不及时,出资方即证券公司出于风险考虑,会进行股票变现出售操作,导致股价下跌,这种情况下是一种利空,而股票质押低,则其风险性较低,比较受投资者和机构青睐。

  • 118人看过2024-01-10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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