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公司是不可以持有母公司全部股权的。
2.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文禁止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权,但明文禁止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从本质上讲,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权与公司取得自己股份效果相似。这样的行为会模糊了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界限,容易滋生不正当的内部交易。
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1.用股权质押为债务提供担保的,能不能再向银行贷款,依据贷款人的条件而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再贷款。
2.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法人已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连续办理了年检手续;事业法人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已经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了登记或备案;
(2)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或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3)已开立基本账户、结算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4)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应持有贷款卡(号)的,必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贷款卡(号);
(5)管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1.当公司的法人发生变更之后,原公司法人是不用承担责任了,由现任法人来承担。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公司的债务一般以公司资产予以承担,不牵扯到股东的利益,除非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即使变更,也只是对变更之后的债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