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3、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4、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挪用公款的怎样处理,要依据具体的情形而定,如果构成犯罪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以报警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案件,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刑事案件一般应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对于挪用资金罪,管辖地为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
在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会为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除非股东也是公司员工,否则的话不符合领取条件的,详见下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1)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股权质押后并不影响股东的表决权,股权质押只是限制股东处置股权的权利,但表决权是不受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融资方风险
1、法律风险在海外融资上市的过程中,国内企业最大的风险既是国家对并购及外汇严格监管的风险,如何成功架构和重组,将是中国企业走出国门的关键所在。
2、控制权稀释风险这是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时面临的最大风险。投资方获得企业的一部分股份,必然导致企业原有股东的控制权被稀释,甚至有可能丧失实际控制权。
3、机会风险由于企业选择了股权融资,从而可能会失去其他融资方式可能带来的机会。
4、经营风险创始股东在公司战略、经营管理方式等方面与投资方股东产生重大分歧,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困难。
5、市场风险由于缺乏对海外资本市场游戏规则和对国际法律规则的运作的了解,国内企业家将会在很多方面错失良机,或者决策不当。
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而且验资主要关注的是“净资产”,至于股权是否质押并不影响整体变更的验资。公司股改,也不会损害质权人的利益。股改过程中,只要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取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股权质押协议即可。
企业融资给股权,通常是不要缴税的。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融资不属于企业经营取得的的收入,故企业融资的股权不需要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