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18人看过2024-01-15
    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 202人看过2024-01-15
    股份合作制企业不适用公司法,适用《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股份合作制企业既不是股份制企业也不是合伙企业,与一般的合作制企业也不同, 是在实践中产生并不断发展的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
  • 139人看过2024-01-15
    1、解散决议
    股东会作出有效的公司解散决议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成立清算组
    股东会作出有效的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3、公示清算组信息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访问或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债权债务清册、资产清册(按照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合同书、协议书等法律文件、账务账册、空白支票、职工花名册、公司历史档案等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4、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在省一级报刊上刊登公司清算公告。
    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清算程序终结前可以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尚未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债权的,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财产予以清偿。
    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清算组应在核实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经债权人要求,清算组应重新核定后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的,清算组应告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财产包括:
    (1)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
    (2)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 154人看过2024-01-15
    1、表决权可由股东亲自行使。在股东持有无记名股票的场合,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定日期将其股票交存公司,以使公司确认其股东身份;在股东持有记名股票的场合,得以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则为股东名簿上记载的股东。
    2、表决权的代理行使。由于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股权高度分散,多数股东散居全国乃至全球各地,不少小股东不愿为出席股东会而支出巨额的交通、食宿费用及行使表决权所花之时间,更有不少股东由于一系列主客观原因而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表决权的代理行使制度遂应运而生。
    3、表决权的书面行使。不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在书面投票用纸上就股东大会决议中的有关事项表明其赞成、否定或弃权的意思,并将该书面投票用纸在股东大会之前提交公司以产生表决权行使效果的法律制度。
  • 172人看过2024-01-15
    1、股权重组是指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投资者)或股东持有的股份发生变更。股权重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形式。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股权重组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企业股权重组后,有关税务事项按规定处理。
    2、股票发行溢价是企业的股东权益,不作为营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清算时,亦不计入清算所得。企业股权重组后的各项资产,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能以企业为实现股权重组而对有关资产等进行评估的价值计价并计提折旧,应按股权重组前企业资产的账面历史成本计价和计提折旧。凡股权重组后的企业在会计损益核算中,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账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的,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多计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在股权重组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在税法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的剩余期限内,在股权重组后延续弥补。企业转让股权或股份的收益,应依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股权或股份的损失,可在其当期应纳税额中补足。
    3、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股权转让价-股权成本价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东留存收益的,股权转让人随转让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以不超过被持股企业账面分属为股权转让人的实有金额为限),属于该股权转让人的投资收益额,不计为股权转让价。股权成本价是指股东(投资者)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收购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金额。
  • 427人看过2024-01-15
    1、股权投资转让损失可以税前扣除。
    2、企业报批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能证明股权转让损失的转让协议或合同。
    (2)原始投资协议或合同。
    (3)原始投资(股权转让成本)的验资报告。
    (4)具有合法资质的中国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被转让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
    (5)相应的收款和付款凭证、成交及入账证明。
    (6)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损失的书面声明。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 140人看过2024-01-15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191人看过2024-01-15
    1、绝对控制权67%,相当于100%的权力,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重大决策
    2、相对控制权51%,控制线,绝对控制公司
    3、安全控制权34%,一票否决权
    4、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
    5、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
    6、临时会议权10%,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
    7、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
    8、临时提案权3%,提前开小会
    9、代位诉讼权1%,亦称派生诉讼权,可以间接的调查和起诉权(提起监事会或董事会调查)
  • 139人看过2024-01-1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137人看过2024-01-15
    1、股份公司发起人一年内不得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转让,但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认购权;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4、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5、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6、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