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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9人看过2024-01-15

    有限公司的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可继承股权,可凭死亡证明、公证继承文书或者法律文书申请变更。变更股东的办理程序如下:

    ①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②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③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157人看过2024-01-15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有以下职权:1、对于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做出决定;2、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等方案;5、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6、对发行公司债券等事项作出决议;7、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有哪些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135人看过2024-01-15

    不需要。

    股权变更协议原则上只需要变更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股权变更的股东会决议需要二分之一以上股东的签字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决议也是办理工商登记需要的必备材料之一。

    同时,开股东会一般都会有股东缺席,要求所有股东全部到场签字是比较困难的,如果强制要求每次股东会股东都必须全部到场,可能难以组织召开股东会,这样不利于公司决策的形成、发布与实施。

    综上,在进行股权变更的过程中,只需要股东和受让方签字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其他股东参与到其中,但是这个股权变更必须要根据公司的章程来进行。

  • 111人看过2024-01-15
    需要。股东对于公司的重大决策事务有决定权,所以分公司设立需要股东同意。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114人看过2024-01-15

    盖假公章的欠条是否有效,需要看盖章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还采取了其他的签名方式。如果盖假章的当事人在盖章同时还签字或者按指印的,该欠条有效;或者一方当事人已经支付借款或者偿还部分借款,另一方接受的,该欠条也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119人看过2024-01-15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 115人看过2024-01-15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2)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3)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 124人看过2024-01-15
    挂名股东不可以强制退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当国家作为股东时需明确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的具体组织,例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人。股东亦称为出资人、投资人,但出资人、投资人的概念更为宽泛,例如向合伙企业出资也可称为出资人,但合伙法中称为合伙人而不称为股东,股东是对公司法上的出资人的特别称谓。
  • 146人看过2024-01-15

    股份公司股东变更流程是: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 109人看过2024-01-15

    已解散的公司,如果名称和法人都已经注销,表示公司法定主体资格已消失,是不能再做为诉讼主体资格的,也就不能成为被告。法律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的,应变更其清算组织为诉讼当事人。未成立清算组织的,应变更其清算责任人为诉讼当事人。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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