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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9人看过2024-01-15
    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就是给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债务人(公司)或则是第三人据法合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银行等),假如出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这样的情形时,债务人有权享受该股票的优先受偿。在这里所显示的“股权”不仅是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也是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或者是非上市的股票。
  • 105人看过2024-01-15
    公司减资的流程
    1、召开公司股东会,决定一下事项:
    (1)公司注册资本由xxx万元减少到xxx万元;
    (2)股东注册资本变更后,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需要减资前的所有股东签字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2、一般情况下,在做完减资的翌日,去登报说明。
    3、登报之后的45天内,到工商户部门办理减资手续
  • 107人看过2024-01-15

    一、股权变更工商登记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注:如果变更未涉及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信息,则无需变更)。

    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三、申报的具体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新、老股东会决议(各一)(老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涉及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等);

    13、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IC卡。

  • 130人看过2024-01-15

    不需要。

    1、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股东转让出资以后,公司应当在股东发生变更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2、但是并不能够据此认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关于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就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

  • 111人看过2024-01-15

    股东个人股权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但是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 106人看过2024-01-15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方法如下: 

    一、提议召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后解散公司。 

    二、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 110人看过2024-01-15

    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无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10人看过2024-01-15

    公司强制解散股东不赔偿。

    公司是一种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强制解散的,清算之后有剩余财产的可以分给股东,但是没有剩余财产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赔偿。

  • 134人看过2024-01-15
    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彻底采取认缴资本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 113人看过2024-01-1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解散后未按规定通知债权人的,造成债权人的权利受损的,债权人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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