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是股东根据自己投资的份额而享有的权利,股东身份是股权存在和发生作用的基础;而股份是股权作为一种权利其所指向的客体,股权则是客观上的权利,股权和股份的关系就类似于“物品权”和“物品”的关系。
股权的内容包括获得经济利益和参加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获取经济利益最典型莫过于股东所享有的收益权。
股份作为民法上物的范畴,仅体现股东对股份的所有权,而股权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公司权利的总和,则体现更多的法律关系,包括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关系,甚至包括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等等。
当公司上市之后,公司的股份,就变成了股票。
股权和股票的区别:
数量的区别:
股票数量很少,股权数量很多,只要是一个公司,就有股权。
价值不同:
股权本身没有价值,也很难判断价值高低。但是,股票有价值,就是股票的价格。
流动性不同:
股权的流动性不强,很难顺利的买卖,买入容易,卖出难。股票流动性很好,只要股市不发生暴跌,随时可以卖出。
升值空间不同:
好的股权升值空间,比股票更大。比如很多年之前,滴滴的股权投资者,获利回报几千倍。
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东取得股息、分红等收入的,需要按20%交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出让人与受让人基本信息、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以及转让方式、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约定、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无投票权股。
无投票权股是持有者无投票权的股票。发行此种股票的背景:一是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东阶层进一步分类成控股股东和一般股东,而且一般股东对行使投票权、参与经营的兴趣越来越淡薄;二是为了防止外国投资者成为本国的大股东而控制整个公司。
代持人和被代持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以下几点:
一、代持人是否心怀叵测,有无动机不纯。未来被代持人想要收回股份,代持人可能不配合;
二、代持人离婚;
三、代持人死亡;
四、代持人在外有债务,拖欠款项,债权人作为善意第三方有权起诉冻结该股权;
五、代持人私下变卖股权。
在代持股当中,代持人的选择绝对是要非常值得信任且人品过硬的人。必须还要签订代持协议,且在协议当中尽可能将以上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约定解决方案。比如:代持人离婚,可以让代持人配偶同时签字,不属于其离婚时的共同财产。
公司转让合同需写明:
1、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基本信息;
2、转让的标的;
3、转让的价额;
4、支付的方式、期限和地点;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的办法;
7、当事人的签字和日期。
合作协议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现实生活中,当亲朋戚友等熟人之间决定在共同设立公司前,准备签订合作协议的,各股东(当事人)完全可以自己协商制定协议内容,这是无可非议,合情合理的事情。况且在法律上,是没有必须由谁制定设立公司合作协议的规定,股东可以选择自己写,可以选择由他人代写,或者由专业律师代写,究竟由谁书写合作协议,完全看股东的意思。
但股东间自行书写的合作协议,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通常情况下,股东在设立公司前,自愿自主签订的合作协议,只要不违法、不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就那么协议都是有效的。各股东都需严格遵守协议约定,认真积极履行协议,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其他股东的损失。
2、股东间签订的合作协议,实质是合同的一种。因此,根据民法典规定,各股东签订合作协议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协议无效。
(1)一方股东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作协议,损害国家利益。
(2)各股东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合作协议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合作协议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