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38人看过2024-01-15
    除经国务院特别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外,企业申请发行股票,必须先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 143人看过2024-01-15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 164人看过2024-01-15
    1、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公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时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营业执照中载明。
    3、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4、组织机构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5、财务监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兼任执行董事是普遍存在的,使得股东个人交易极易与公司财务混同,为一人股东“损公肥私”提供便利。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进行特别监督,是各国普遍采取的措施。在美国,即使是最小的公司,也必须保存备忘录、年度财务报告和税务交款单,以供检查。
  • 174人看过2024-01-15
    (1)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2)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3)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141人看过2024-01-15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取消了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取消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取消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等的限制,旨在鼓励中小企业的萌生和发展,优化市场配置,刺激经济突飞猛进的增长。
  • 112人看过2024-01-15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 136人看过2024-01-15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118人看过2024-01-15
    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 202人看过2024-01-15
    股份合作制企业不适用公司法,适用《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股份合作制企业既不是股份制企业也不是合伙企业,与一般的合作制企业也不同, 是在实践中产生并不断发展的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
  • 139人看过2024-01-15
    1、解散决议
    股东会作出有效的公司解散决议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成立清算组
    股东会作出有效的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3、公示清算组信息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访问或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债权债务清册、资产清册(按照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合同书、协议书等法律文件、账务账册、空白支票、职工花名册、公司历史档案等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4、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在省一级报刊上刊登公司清算公告。
    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清算程序终结前可以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尚未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债权的,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财产予以清偿。
    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清算组应在核实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经债权人要求,清算组应重新核定后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的,清算组应告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财产包括:
    (1)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
    (2)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