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的股权是可以进行质押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信用社的股权是来去自由的,也就是不加任何限制的意思这样有的时候会带来一些纠纷以及风险。股权质押手续办理方法如下: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质押登记,领取并填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质押合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
股权转让评估一般需要两周左右。评估方法有:
1、收益法。通过资本化或折现被评估企业的预期收益来确定被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2、市场法。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市场上有可比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价值;
3、成本法。又称资产基础法,是在合理评估企业资产价值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私募股权投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增资扩股投资方式:增资扩股就是公司新发行一部分股份,将这部分新发行的股份出售给新股东或者原股东,这样的结果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的增加。
(2)股权转让投资方式: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行为。
(3)其他投资方式:除了上述两种投资模式外,还可以两者并用,与债券投资并用,实物和现金出资设立目标企业的模式。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带上原件;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无偿转让股权,可以分为个人无偿转让和公司无偿转让,涉及的税收主要包括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如股权转让方是个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但亲属间无偿转让或有其他税务机关规定的特殊情形,视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若无法提供转让系有正当理由的相关证明材料,则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双方当事人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受让人是法人企业的,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受让人是个人的,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1、公司型
公司制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对于股权投资基金组织而言主要是有限责任制。投资人作为股东直接参与投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基金管理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外部人,实践中通常是股东大会选出董事、监事,再由董事、监事投票委托专门的投资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这种基金股份的出售一般都委托专门的销售公司来进行。由于法律的限制,一般股东数目不多,但出资额都比较大。
2、有限合伙型
目前,国内实行有限合伙制的比较多。有限合伙制比较适合“以人为本”的企业,它们做事比较低调,管理人对企业的负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而会注重防范风险,不愿意激进。公司制虽然很普遍,但却存在缺陷。比如我国公司的注册制度,工商局要求注册资本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才能用“中国”字头,注册资本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才能用“投资”字头。但是,对注册资本的过高要求,可能产生虚假注资和抽逃注资等问题。这在大企业已经成为一个问题:这么大的注册资本,股东难免会挪用。所以,公司制在注册上是两难的,而合伙制是承诺出资制,相对有优势。
3、契约型
契约型基金目前在国内并无官方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