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公司法》第75条规定了持异议股东享有股份收买请求权的三种情形:
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一、因外商企业投资者之间的意思自治发生的股权变更
(一)投资者之间签订转让股权协议或一方投资者与第三方签订转受让股权协议;
(二)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时,报送中方投资者的主管部门对企业投资股权变更签署意见,对需要变更的股权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三)根据外商企业原审批机关的要求报送相应文件;
(四)审批机关自收到规定报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二、因外商企业投资一方未出资或未缴清出资发生的股权变更,守约方投资者申请变更股权的程序为
(一)守约方向原审批机关申请修改原合同、章程、并取得批准
(二)应向原审批机关递交变更申请书、原审批机关批准修改原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重新换发的批准证书、新合营各方授权代表共同签署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三、因法定事由发生股权变更的程序。法定事由是指外商企业一方投资者合并、分立、破产、被解散、被吊销、注销或死亡等事件。只要出具法定事由发生的证明并提交董事会的决议以及董事会签署的申请变更股权的申请书给原审批机关。原审批机关应给予依法办理变更股权手续或撤销外商企业。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条件是,未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或者未保障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其次就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领取变更申请书,初审通过后会开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未审核通过,会当或五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应当补齐的全部材料。
然后就是变更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通常情况下变更营业执照需要三个工作日,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三个工作日,有些地区可以办理加急,一般需要一个工作日。
最后就是到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证,需要带上税务变更通知单,通常是营业执照变更后三十天内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1、当事人协商法,股权转让价款由当事人协商,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2、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登记的股东出资额计算股权转让价款;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款
1、债权方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
2、债务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