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性质不一样
股权是指投资一家公司享受的一种权利,通常我们经常说有某公司多少股份就是说的股权。而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用以证明其在公司投资入股,并据以取得股息收入的一种有价证券。
二、权利不一样
拥有股权的人根据自己拥有股权多少,对公司拥有不同程度的经营建议权和决策权。对企业财产有不同程度支配权和分配权。
拥有股票的人通常对不参与公司经营,也没有决策权。
三、收益不一样
股权收益更加多元,可以通过股权升值来收益,还可以通过公司经营利润分红来收益。
股票收益单一,靠股票股价差值来股票以差价获取收益,受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四、升值空间不一样
股权价值随着公司发展壮大与日俱增,通常升值空间无上限。比如50万买入股权完全有可能变成5000万。
股票的升值空间一般低于股权,一般根据市场水涨船高。
五、流动性不一样
股权流动性要比股票差,股权容易买入,很难卖出。而股票随时都可以卖出。
六、交易地点不同
股权是通过产权交易所、股权托管中心进行股权的交易转让,而股票是通股过股票市场可以进行自由买进卖出。
七、持有时间不同
股权是企业快速成长期,介入较早,是中长期投资。一般持有时间较长,或者是长期持有。股票一般是企业比较成熟期买入,通常是股票是短期投资,持有时间一般较短。
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需要。
《公司法》第七条【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规定了持异议股东享有股份收买请求权的三种情形:
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而最大股东股权质抻就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
一般来说股权质押并不一定是坏的,这是一个中性名词。必如公司在需要现金时,可向银行用股票质押贷款,用贷来的款完成项目,这本身可能是有利的。
但通常公布此类消息时短期内会导致股票下跌,所以有人也把它归入利空的消息范畴。
1、“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的,应当设置“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三个二级明细科目。
企业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的,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借方核算:
①企业与其他企业进行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而调增的投资成本;
③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④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⑤将长期股权投资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时,应按转换时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而调增的投资成本。
贷方核算:
①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
②资产负债表日,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分担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而冲减长期权益账面价值的部分;
③长期股权投资出售时的账面余额;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核算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方核算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资产减值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减值金额;借方核算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结转的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投资收益”科目
“投资收益”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投资收益”科目可按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投资收益”科目借方核算企业确认的投资损失;贷方核算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无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和权益法
投资者进行股权投资时,其最初取得股份时的投资记录都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人账。在股份取得以后,其账务处理则要根据投资者在对被投资企业经营政策和财务方面所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决定是采用成本法,还是采用权益法。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所谓成本法,就是投资后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金额,并且期间一般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减而变动投资账面余额的方法。
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投资公司对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所谓权益法,指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贴面价值。
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它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人所有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