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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权属转移所需要的时间是多长没有明确的规定。

    从股权转让的流程来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第二阶段、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出资及出资额的记载;第三、去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变更。

    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交易中,一份有效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基础,没有这份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就没有要求变更登记的依据;股权转让合同是有效性决定整个股权转让交易的合法性,要使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就必须严格把握公司法的限制性规定,尤其是对外转让股权时不能侵犯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关于如何签订一份有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这里就不再多述。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中谁承担税费: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100人看过2024-01-17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的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注:如果变更未涉及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的登记证、银行信息,则无需变更)。

  • 100人看过2024-01-17

    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被告所在地,人们一般不会有歧义。而对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

  • 100人看过2024-01-17
    进行股权转让的程序: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民法典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 100人看过2024-01-17
    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100人看过2024-01-17

    第一章概念

    公司:指XXX有限公司。

    本方案:指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股权、股权激励:指XXX有限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受让河南XX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一定比例股权的权利。

    股东会、董事会:指XXX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标的股权:指根据本股权激励方案拟授予激励对象的XXX有限公司的股权。

    第二章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XXX有限公司制定、实施本股权激励方案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回报有杰出贡献的老员工,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实现员工与公司同发展。

    通过本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并留住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通过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将激励对象的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通过股权激励的实施,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公司文化。

    第三章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

    公司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批本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变更、终止。

    公司执行董事是本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本股权激励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批,公司执行董事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事宜。

    公司监事是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并对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本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

    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为河南XXX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正式员工;截至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2年;为公司副经理、总监、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

    虽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但公司股东会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公司激励对象的资格认定权在公司股东会;激励对象名单须经股东会审批,并经公司监事核实后生效。

    第五章标的股权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

    来源:本股权激励方案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标的股权为河南XXX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让的股权。

    数量:河南XXX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向激励对象拟授予公司股权总额X%的股权。

    分配:本方案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河南XXX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因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发放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资股本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权数量、价格和分配者,公司股东会进行调整。

    第六章本股权激励方案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有效期:本方案有效期XX个月,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可以依据本方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权。

    授予日:授予日在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执行董事确定。授予日应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N日内,届时由公司执行董事对激励对象授予,完成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书的签署等相关工作。

    在股权授予日起20个工作日内符合本方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根据其与公司及发起人股东签订的股权激励协议规定缴纳对应的股权受让价款。公司自授予股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了便于管理,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股权均由河南XX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持有。激励对象通过持有河南XX投资中心的份额而持有公司相应股权。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授予安排授予时间授予比例授予条件

    第一次授予

    第二次授予

    第三次授予

    锁定期:本方案授予的限制性股权自授予之日起A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限制性股权解锁之前,激励对象根据本方案获授权的限制性股权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权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权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权红利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方案锁定。

    解锁日:在解锁日前,公司应确认激励对象是否满足解锁条件,对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锁事宜并书面通知激励对象。

    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离职时持有的限制性股权由公司发起人股东以授予价格回购。

    激励对象离职时其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权,公司创业股东有权根据本方案要求按照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作价全部或者部分回购,公司发起人股东不回购的,激励对象可以向合伙人或者第三方转让。

    激励对象离职时其第三期解锁已满足条件的,公司发起人股东有权以市场价优先回购全部或部分,公司发起人股东不回购的,激励对象可以向合伙人或者第三方转让。具体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第二次解锁

    第三次解锁

    禁售期:本方案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如下: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管的,自第三次解锁时间届满之日起,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或者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权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

    在本方案有效期内,如果《公司章程》中对董事和高管持有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股权的授予程序和行权程序

    授予条件:激励对象获授股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劳动合同处于有效期间;依据《河南XXX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的价格=公司注册资本×0.5×激励对象获授权股权占公司股权的比例。

    股权激励协议书:公司及发起人股东在标的股权授予前与激励对象签订的《股权激励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激励对象未签署《股权激励协议》或已签署但未按照付款期限支付受让标的股权价款的,视为该激励对象放弃参与本次授予。

    授予股权的程序: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司于授权日向激励对象送达《股权授予通知书》一式两份。激励对象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授予通知书》,并将一份送回公司。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签署情况制作股权激励方案管理名册,记载激励对象姓名、获授权的数量、股权价款、授权日期、股权授予协议书编号、在河南XX投资中心所占财产份额比例等内容。由河南XX投资中心直接持有河南XXX机械科技有限公司B%股权。根据激励对象获授权你的比例换算为持股平台的投资份额,激励对象成为河南XX投资中心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河南XXX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相应的股权。

    行权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拟授予的股份将分3期授予,行权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依据《河南XXX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实施考核办法》考核合格。激励对象及时足额缴纳授予股权的转让价款。劳动合同处于有效期。

    第八章本股权激励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激励对象必须服从公司对其工作岗位、职务的安排,股权激励政策不作变更,但应根据新的工作岗位、职务的业绩考核标准考核。

    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之续约的或者本人与公司协商不一致不再续签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激励对象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其已行权的股权无效,公司发起人股东有权要求该激励对象无条件将已获得的股权以授予价格回购;但已授予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股权不再解锁和授予,予以作废。

    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激励对象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并在6个月之内完成行权,逾期作废;尚未授予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激励对象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未行权和未授予的股权不再解锁和授予,予以作废。

    激励对象退休:激励对象退休,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单位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激励对象死亡:激励对象死亡的,已解锁的限制性股权可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由激励对象的继承人正常行使权利;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权仍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解锁,激励对象的继承人除不再受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限制之外,其他解锁条件仍继续有效。

    特别条款:当激励对象出现下列情况是,经公司执行董事批准,其尚未解锁的股权,公司发起人股东以授予价格回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或发生劳动合同约定的失职、渎职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或给公司造成直接、间接损失……。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存在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违法违纪行为,直接、间接损害公司利益的。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章附则

    本方案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方案由公司执行董事负责解释。

    本方案生效后,激励对象同意享有本方案下的权利,即可认为其同意接受本方案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 140人看过2024-01-17

    1、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的,

    2、代持股人擅自出让或质押股权,

    3、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份,

    4、代持股人死亡引发继承纠纷或离婚纠纷,

    5、在处分股权时被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17

    未上市股权能溢价转让,溢价转让股权转让作为个人权利的交换,当事人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进行溢价交易并无不可。溢价转让股权转让作为个人权利的交换,当事人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进行溢价交易并无不可。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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