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单纯的身份是股东,那是不用签劳动合同的。如果股东还是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担任一定职务,但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时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就是说公司需不需要跟股东之间签劳动合同,取决于股东有没有在公司任职。作为股东来讲,自己也可以到其他用人单位去上班,只要其他用人单位开展的业务跟本公司之间并没有任何直接的联系,股东本人不违反竞业限制条款即可。
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权在转让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的总称,包括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纠纷,以及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纠纷。
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是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才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涉嫌诈骗等。
分为对内和对外两部分。对内,属于无效,可以通过诉讼进行解决。对外,要看对方是否属于善意第三人,如果对方是善意第三人,属于有效,如果对方不是善意第三人,属于无效。此外,该类型诉讼对期限要求较高,建议尽早解决。
法律规定
我国《公司法》规定将实质上的瑕疵归于决议无效之诉,将形式上的瑕疵归于决议撤销之诉。公司决议存在的瑕疵明显重大,就连决议的存在本身也无法认可时,可以提起公司决议不存在的确认之诉。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可以。
股权可以出资成立新公司。
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家装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
1.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公司,其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应当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2.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3.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等;
4.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5.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成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破产终止;
6.清算组向破产公司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一)对于受赠人而言
因股权的转移必须要办理相关的商事变更登记手续方能实现。而法律又规定了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不可撤销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因此,受赠人在无违法违约的情况下为避免赠与人行使撤销权,需要在与赠与人达成赠与协议后,应及时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再通过以将自己的名字记载于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记载于公司登记文件的形式确定股权赠与的效力。
(二)对于公司而言
在股东对内的股权赠与的情况下,根据上述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争得其他股东的同意。鉴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赠与行为可能会打破股东之间的原有持股比例的平衡,从而产生绝对控股股东,对其他小股东的地位和权利的行使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对于股权内部赠与,公司可以在章程中对内部的股权赠与作出例外性的规定。例如,通过约定股东之间禁止进行赠与等无偿转让股权,从而规避上述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