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等规定和相应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的规定,国有股权交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5)、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交易完成,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的。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法人挪用公款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起诉时要注意起诉状的格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审查后,发现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审理后,发现公司法人确实挪用公款的,应当作出正确的判决,追究其责任。
企业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
但是,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则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