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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将转让金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金,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部分转让金的千分之一支付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律师费),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公司留存1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订于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合同格式首先应当写明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姓名等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目标公司概况、合同标的、转让基准日、转让价款以及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或诉讼;写明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最后,写明合同的生效以及违约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执行的相关问题如下:
    一、未经估价不得转让
    股权强制转让时应当对股权的价值进行估定,不能对股东股权未经作价即以原出资额价值直接转让给债权人。股权是一种财产权利,而股东出资额仅仅是特定财产的数量表现,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其价值是随公司的经营状况好坏及其他因素而自动变化的,公司状况好则股权价值要大于出资额,相反股权价值就低于出资额,而出资额非依一定的法定条件或程序是不能改变的,若不经作价就将股权以原出资额价值直接转让给债权人,当股权价值高于出资额时,则损害了股东的利益,当股权价值低于出资额时则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做法对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亦造成了直接侵害。
    人民法院通过委托评估,对股权价值有一个正确的认定,会使执行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进行股权评估时,应由企业配合评估鉴定机构对企业现有财产、债权、债务、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产目录,得出股权的实际价值,作为强制转让的依据。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以股东认缴并以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为重点。即以转让方缴付的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公司认可的出资额为依据,另外固定资产应以折旧作价为原则,即转让方如果是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等作价出资的,一般应以折旧后的帐面残值作价,不能以出资时的原值作价。
    2、公司的实际盈亏是变价的基础。股权价值随公司经营的盈亏而增贬,股权转让时,其价值往往已发生变化,盈利的应享受分红的权利,亏损的应承担亏损责任。从而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由于转让方获取红利,其股权的实际价值高于原出资额;二是由于公司亏损,转让方股权价值低于原出资额,甚至因亏损而把原出资额全部赔掉。
    3、公司的发展前景是变价的条件之一。公司发展前景的好差,是转让股权正确变价的关键,直接关系到实际作价的高低,要通过科学的测定予以确定。
    此外,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执行中,币值及汇率的变动也应列为变价的要素,因为币值及汇率的上下浮动,对股权的变价有直接的影响。
    二、不得执行公司的财产
    股东出资后,其出资的财产即融为新企业的法人财产,股权是股东出资财产所有权弱化的表现。强制执行股权时,不得直接执行公司的资产。公司登记成立后,公司的财产即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而存在,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对公司财产的支配权只能由公司独立行使,任何一个股东虽然享有资产受益权,但他不仅不能直接支配整个公司的财产,而且不能直接支配作出其出资的那部分财产。公司应当以全部财产对它的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但公司不对股东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个人债务不等于公司的债务。
    三、不得减少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股权执行中,存在法院通过强制执行行为要求股东撤回出资以供执行的做法,这是不可取的。资本维持原则是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制度的三大基本原则之一,该原则要求公司应当维持与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在公司存续期间,尤其重要的就是不允许公司股东把已缴付的出资资本收回,即使是采取司法强制手段。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强制执行股权的程序
    在实际操作中,股权的强制执行应按一定的程序进行。
    1、向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债权人依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查明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股东所欠债务时,才可以进入对股东在企业的股权强制执行程序。
    2、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3、对被执行股权进行作价。由于对股权作价我国目前尚无法律规定,且投资的方式和种类异常灵活,因而对股权作价较为复杂。应委托有合法资格的专门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4、通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若其他股东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并付诸实施,则股权转让的金额直接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股权执行即告结束。若其他股东不愿购买,则视为同意股权依法转让。
    5、由法院发布转让股权的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转让股权。招标时以所作股权价值为基础,允许竞买。特殊还应充分体现公平自愿原则,也应给予企业以一定的选择新股东的权利。
    6、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中标人确定以后,应由转让方与被转让分签订股权转让的正式合同,记载转让的各种事项,如法律规定应办理审批等手续底,还应办理相应底手续方使股权转让得以完成。若被强制执行股权的股东不愿意与被转让方签订合同,则法院可依职权向其企业和其他审批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变更新股东,以充分保护债权的最后实现。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的书写主要包括三个部分。转让协议的开头部分写清楚本份协议是在公平公正并且是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和转让方和被转让方是谁。中间部分写清楚股份转让的具体内容条款,在转让协议的结尾部分写清楚甲方和乙方的签名或是盖章及协议的日期。
  • 100人看过2024-01-17

    1、股权转让发生在该公司股东之间。

    此时股权的转让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可以自由决定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

    2、股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此时股权的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即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如果过半数不同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其他股东都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要转让股权的股东才能将该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除以上两点之外,股东在转让股权时还要注意一点,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则以章程规定为准。

  • 100人看过2024-01-17
    成立公司应由股东签订协议,足额出资,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才能说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因此,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会有许多法律文件对公司的股东身份、持股比例进行明确,成为公司股权确认的主要证据,如公司股东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会会议纪要、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决议文件、公司股东名册、工商部门登记文件等,这些都可作为判断是否享有公司股权的证据。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如何质押
    股权质押需签订质押合同,且需到工商局申请出质设立登记。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100人看过2024-01-17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100人看过2024-01-17

    1、股权转让发生在该公司股东之间。

    此时股权的转让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可以自由决定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

    2、股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此时股权的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即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如果过半数不同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其他股东都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要转让股权的股东才能将该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除以上两点之外,股东在转让股权时还要注意一点,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则以章程规定为准。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投资一般情况下只要提交相应材料的公司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提交材料进行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后,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通过。某些行业、某种投资方式等的具体政策规定的突然改变,即资本市场的变化,很可能会增加投资人意想不到的风险。这里的资本市场风险主要指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带来的风险,政策发生变化,市场价格产生波动,风险随即产生。这种风险是任何投资项目都无法回避的系统风险,因为如利率调整的宏观政策的变化对体系内的每个企业都有影响,只是不同行业受影响的程度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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