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外转让的情况下,股东有有限购买权。如果是内部转让,则没有。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中税务处理
1、契税。股权转让不缴纳契税。
2、所得税。
个人股权转让的,应交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为:(1)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可以要求解算公司。
股东转让自己持有的股权,分对内与对外转让,对内转让是转让给其他股东方,对外转让意即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如果其他股东方以及第三人都不愿意受让你所持股份,此种情形下如果满足《公司法》: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如果符合前述情形,可以尝试要求解散公司。
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转让行为需要向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履行相应手续方可完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1、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按合同履行地的一般规则来确定。
两个层面:(一)合同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二)合同对于履行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涉及到转让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如请求履行转让合同,请求支付股权转让款并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或者请求解除转让合同,请求认定转让合同无效等等。这类纠纷主要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应列公司为第三人。
1、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于200 x年x月x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2、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于200 x年x月x日签订的《协议书》;
3、依法判令被告将股份回转给原告;
4、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一切经济损失;
5、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的委托,指派本人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依法参加原告XX有限公司被告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庭审活动,现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以下答辩状供法庭参考:
一、本案《投资协议》真实、合法、有效,约定收益条款系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特别约定,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二、本案被告基于股权转让取得股东资格,后又经法定程序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系原告XX公司的合法股东。
综上,原告的主张均不予支持,应驳回其所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