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221人看过2024-01-18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146人看过2024-01-18

    同意授信的股东会决议内容,是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 131人看过2024-01-18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是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由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股东会对公司的重大问题做出决议时采取股东表决制,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某些涉及股东根本利益的事项,比如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或者修改公司章程等进行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223人看过2024-01-18
    股东会决议仅要求公司章程公司法的规定,由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签字。如果是一般事项的,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过半数通过;如果是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份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股东会决议仅要求按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签字就可以,而公司公章和法代的签字具有同等对外效力,选其一就可以,但最好是二者俱全。
  • 125人看过2024-01-18

    1、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的正本原件;

    3、公司公章、财务章以及法人章;

    4、组织机构代码的正本原件;

    5、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原件;

    6、公司章程;

    7、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8、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原件;

  • 242人看过2024-01-18

    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由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 124人看过2024-01-18

    第[]届第[]次股东会决议(关于股权转让方面)

    时间:

    地点:

    股东参加人员: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方,实际到会股东[]人,代表额数100%,会议以当面方式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全体股东经过讨论,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转让方[]将其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二、同意修改后的章程。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报工商机关,有关各方各执一份。

    四、本决议经到会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 346人看过2024-01-18

    股东大会会议时间需要提前20天通知,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 232人看过2024-01-18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工资不一定需要发放,按照《公司法》,公司应该给自己的雇员发工资。股东不在公司上班,且不担任董事,监事职务,不但不应发工资,而且不能发工资。

    2、若股东在单位就职,则可以获得工资,单位此时需要按照以下的规定下发工资: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149人看过2024-01-18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