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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6人看过2024-01-18

    1、作为出让方,如果同意以“零元”赠与标的股权,则应当明确处分标的股权的性质为赠与,双方签订的协议应当明确为《股权赠与协议》,股权处分的价格明确为“无偿”,协议文意应当明确表现为“赠与/受赠”,则赠与人在出现法定或约定情形时,可以行使撤销权以维护自身利益。同时,赠与人还应与受赠人明确约定股权实际发生转移的条件,否则一旦股权发生实际转移,则撤销权消灭,若此时仍未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受赠人有权随时主张该权利。

    2、作为受让方,如果同意以“零元”受让标的股权的,则应当明确受让标的股权的性质为转让;双方签订的协议应当明确为《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受让的价格最好不要表现为“零元”,双方可以约定为以较低的价格,例如“一元”,如果还存在其他股权受让对价的,应当在协议中列示;协议文意应当明确表现为“有价转让/受让“。

  • 165人看过2024-01-18

    认股权证的认购期限一般为3年到10年。公司认股权证,是由权证标的资产的发行人(一般为上市公司)自行发行,通常伴随企业股票或公司债发行,藉以增加相关资产对投资人的吸引力。公司认股权证的履约期限通常较长,如3年、5年甚至10年。备兑权证,则是由权证标的资产发行人以外的第三人(银行或券商等资信良好的专业投资机构)发行,非以该第三人自身的资产为标的的认股证。备兑权证的权利期间多在1年以下。二者最大差别在于,股本权证是由上市公司发行,而备兑权证是由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

    认股权证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认购其股票的一种买入期权。它赋予持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发行公司一定股份的权利。对于筹资公司而言,发行认股权证是一种特殊的筹资手段。认股权证本身含有期权条款,其持有者在认购股份之前,对发行公司既不拥有债权也不拥有股权,而只是拥有股票认购权。尽管如此,发行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认股权证筹得现金,还可用于公司成立时对承销商的一种补偿。

  • 754人看过2024-01-18
    股票保证金只是一个通俗的说法,实际上指的是股民用来买股票的钱,即开户后存在账户里用来买股票的钱。期货交易有杠杆放大效应,持仓后保证金余额在变化之中,当保证金不足的时候,会被要求补仓。但是在目前的股票交易制度下,不会发生这事情,不买股票时账户里是不需要保证金。因此,股票保证金=股票申购数量×每股定价金额。
  • 150人看过2024-01-18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诉中,应区分作为原告的债权人起诉所基于的事由。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否混同,应当审查公司是否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财务支付是否明确等。
  • 209人看过2024-01-18

    1、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并且没有盈利

    这种情况比较难做股权激励。

    2、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但盈利较好

    这种幸运的企业是真实存在的,但是数量少的可怜。这类公司因为老板和员工了解的还不太深,双方之间的信任度还不太高,即使员工入股,也建议采取期权的入股方式,同时对员工附加一定的考核条件。

    3、公司成立时间较长,但还没有盈利

    这类公司,想让员工入股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员工在入股时会进行权衡,如果入股之后没有收益,员工会找各种理由进行推脱,入股的成效会不太显著。

    还有一种个例,就是企业尽管前期没有盈利,但企业在为发展打基础,未来企业爆发的可能性非常大。

    4、公司成立时间较长,团队也很稳定,盈利也比较好

    这种企业做股权激励的时机已经成熟,员工入股的积极性会相对较高,最理想的做法,是让员工一次性掏钱入股,因为员工掏钱入股,说明员工对企业的信心比较足,如果员工手中资金不足,可以采取让员工用其它方式入股。

    对于以盈利或者为盈利但能让员工看到未来的公司,是可以做股权激励的;对于长时间不能够赢利和现阶段无未来可言的公司,那么现阶段就不要做股权激励,等到公司可以盈利的时候再做也可以。

  • 187人看过2024-01-18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197人看过2024-01-18

    股权冻结额情况:

    1、用股权做抵押的;

    2、企业申请破产的;

    3、股权有争议的;

    4、债务官司中,其他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

  • 146人看过2024-01-18
    1、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享有两种权利: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因此,在我国,人们通常将股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统称为股权。

    2、股权产生之后,股权转让市场也随之形成。股权转让市场有上市股权转让市场和非上市股权转让市场之分。上市股权转让要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但非上市股权转让由于股权属性界定不清,目前处于税收政策缺位状态。

  • 119人看过2024-01-18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 135人看过2024-01-18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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