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损失的风险:如果公司倒闭,股东投入的越多,损失的风险就越大。
(2)得不到投资回报:如果经营得不好,公司没有收入或者亏损,股东就不会有收益。
(3)承担法律风险:违法经营等。
(4)内部风险:内斗、信任危机等。
公司章程规定不设股东会同样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但是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在公司的董事会出现问题的时候就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
《公司法》
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工作,与普通劳动者权利义务相同,是劳动者身份,不再是股东身份,适用劳动法规的规定。解除合同合法的,本身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