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31人看过2024-01-21

    一、对股东的效力

    股权转让经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即为有效,基于股份或者出资产生的权利,包括受益权和表决权均应由买方继受。因此,可以认为,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记载到公司章程或取得出资证明之日起,买方即取得股东资格,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而不以股权转让款是否支付完毕、是否变更工商登记为要件。工商登记作为股东身份的形式要件,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仅对第三人产生效力,股东之间则应当以公司章程记载或股东名册记载为准。

    二、对公司的效力

    股权转让经当事人达成协议,变更公司章程或将买方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后,受让人即成为新股东,凡股份或者出资上一切权利均归十新股东享有和行使,公司须对新股东负责。

    三、对第三人的效力

    股权一经合法转让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后,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这里所谓的“合法转让”,包括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已经履行了相应的股权变动登记手续。如果股权转让没有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则不能对抗第三人。显而易见,凡股权转让,均应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 129人看过2024-01-21

    公司股权转让文件资料清单

    (一)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二)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三)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四)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及交割合同;

    (五)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六)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

    (七)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八)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九)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十)新股东承诺书;

    (十一)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十二)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十三)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176人看过2024-01-21

    公司股权变更时间有限制。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比如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股东不得以背书等方式转让记名股票。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从性质上分,可以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性质的公司,在变更股权上也有所不同。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无时间限制,但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要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如果不是发起人,则无此时间限制。

    另,公司章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251人看过2024-01-21

    公司增资是股东或者其他人向公司投资,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原股东股权不做变化,所以不是股权转让。

    二、股权转让与公司增资扩股的区别

    (一)增资扩股资金接受方是企业,股权转让资金接受方是原股东。在增资扩股中资金的接受方是标的企业,而非企业股东,资金的性质属于标的公司的资本金,原股东的权利义务不一定改变;在股权转让中资金的接受方是原股东,资金的性质属于原股东转让股权取得的对价,原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由股权受让方承继。

    (二)增资扩股企业注册资本增加,股权转让企业注册资本不变。增资扩股是企业采取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的方式增加企业的注册资本。股权转让是企业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涉及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不会增加企业的注册资本。

    (三)增资扩股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不变,股权转让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调整。增资扩股中原股东的股权有可能被稀释,但不调整原股权的计税基础,对企业增加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属于股东新投入的资本金,对股东的投资款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中原股东让渡其股东权益给股权受让方,取得股权转让收入扣除股权的计税成本及相关税费确认“财产转让所得”征收所得税,但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同时根据股权转让的比例调整原股东股权的计税基础。

  • 128人看过2024-01-21
    股东恶意转移股权,对债权人利益造成侵害的,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股权转让行为。
  • 151人看过2024-01-21
    1、股东向公司借款,若符合法定程序的,则为合法的公司和股东的借贷关系。"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按期还本付息,股东借款数额不应超过其股份数额,借款时间不宜超过1年,对于借款进行了必要的财务账务处理,股东的借款不应当出现有损于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等。
    2、但若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宜结合股东的主管方面加以综合权衡。若公司股东在设立公司之时,就准备在公司成立之后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借回,而在公司成立之后,果然实施了将注册资本借回的行为,或者股东以借款或委托投资等名义,将注册资本抽回,并长期在公司往来帐上挂账而不将抽逃的资金返还公司,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
  • 120人看过2024-01-20

    一个人可以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个是没有限制的。公司法只是规定一个人只能成立一家独资的公司。

    1、如果已经成立过一家你一个人独资公司,那么是不能再成立一个人的独资公司的,只能是两个股东以上的合资的公司。

    2、另外,公司股东和公司的法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股东是写进章程里面拥有公司股份的持股人员;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简称,指的是由这个人担任公司的法定的代表人;股东可以同时兼任法人,也可以不担任法人;而法人可以是持股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 100人看过2024-01-20

    虚假出资主要的表现形式: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帐单、对帐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项款项;

    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

  • 100人看过2024-01-20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如果股东间没有约定,那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来分配利润,而不是按照认缴的比例分配;如果公司股东对利润分配有其他约定,例如不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而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或直接约定各股东获得利润的比例,而不考虑出资比例问题,都是可以的,只要股东间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可,甚至可以约定某股东放弃分配利润的权利,但是不能约定某股东不承担股东义务。

  • 100人看过2024-01-20

    股权主要有以下两种:

    ① 自益权

    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② 共益权

    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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