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的应购买该股权,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如果超过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东转让的股权,若不购买则也将被判别为同意转让。或者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该股权的,也将被视为同意转让,并且其他股东应当配合该股权转让行为。
如果其他股东既不同意股权转让,又不愿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导致股权转让无法进行工商变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不可以以劳务出资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根据资产的性质不同而决定,有的情况是可以视同销售的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又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作了补充,该通知对资产转移行为进行了分类,即当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时,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当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时,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是需要交税的,双方就转让金额需要分别缴纳0.05%的印花税,如果是溢价转让,转让方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2)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3)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4)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一般不要交个税。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兄弟姐妹,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的,视为有正当理由,这个时候是无须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所以兄妹间转让股权可以平价转让,没有所得则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凭证有三个:
1、出资证明书;
2、股东名册;
3、工商登记。
它们的价值与意义各不相同,但都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拥有股权且受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