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07人看过2024-01-22
    有限公司股权回购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在公司实践中,股权回购可能主要基于如下原因而发生:
    (1)与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其他公司合并;
    (2)收购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其他企业;
    (3)受让其他公司的全部营业;
    (4)减少资本;
    (5)建立员工持股计划(ESOP);
    (6)建立股权期权计划;
    (7)股东死亡时,依照事先达成的协议,由公司受让该股权而临时持有;
    (8)少数股东行使异议评估权;
    (9)作为一种股利分配方式;
    (10)其他原因。
    总体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通常被设计用来允许某一股东退出公司并就其投资进行清算。而与原有股东按比例购买相比,由公司回购往往在条件、程序等方面更加简单、方便,并且可能具有某种税收上的优势。
  • 107人看过2024-01-22
    股权回购后怎么处理的?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基于约定进行股权回购后股权如何处理,根据工商总局对于《公司法》74条法定回购条款的规定,收购股权应依法办理减资变更登记。
    股权回购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减资工商变更手续。根据司法判例,公司名义上进行减资,但未履行减资法定程序的,视为抽逃出资性质。
  • 203人看过2024-01-22

    一、股东变更后的债务关系如何处理

    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变更的,不影响公司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股东未如实出资转让股权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111人看过2024-01-22

    公司法股东的资格限制是什么?

    (1)对自然人的股东资格限制。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发起人。

    ②法律对特定职业的自然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禁止。

    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受国籍或住所的限制。

    (2)对法人的股东资格限制。

    ①原则上,公法人不得投资于公司。

    ②公司原则上不得成为自己的股东。

  • 257人看过2024-01-22

    1、公司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到场,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帮你变更的话,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如果你的公司有多个股东的话,可以直接委托该公司的股东,到时由股东一起办理就可以。

    2、《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106人看过2024-01-22
    代持股份是否合法
    合法,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
    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法律关系,第一种是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种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三种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只要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就受法律保护。但近年来,代持股份引发了名义持股人和实际持股人诸多争议,而目前法律上的界定也比较模糊,因此签订代持股份合同最好找专业律师或法学专家进行咨询。
  • 115人看过2024-01-22
    代持股东是否承担公司债务?
    看该股东实缴完没有。
    不管是显名股东还是隐名股东,如果该股东按照章程的约定实缴完认缴出资了。
    这时候,股东不需对其他公司债务负责任(破坏公司财产独立性的除外)。
    如果认缴的出资没有实缴完毕,那么股东应当继续在认缴的范围内出资。
  • 113人看过2024-01-22
    股东未足额出资的责任是什么?
    股东负有对公司严格的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足额出资后,也不得抽逃出资。股东不履行好出资义务时的违约: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是从股东不履行好出资义务,应对其他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
    对于出资问题股东对公司的对外债务责任问题,“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条规定的范围较广,这里只就公司股东出资问题承担公司债务这一情形作出分析,其他的情形则不予涉及。当公司股东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履行股东足额出资义务,也即是在对公司的出资上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对这个法律条款作出这一推演,用于确定公司股东不履行足额出资义务,应对公司对外债务承担责任,具有法律和现实意义。从此,不再只是从法理上寻找责令公司出资问题股东对外承担公司债务的理论依据,也不再只是以“刺破公司面纱”来寻找面纱后股东责任的理由,而是确定不足额出资股东的责任。
    公司股东如果没有足额出资的情况,需要对公司的对外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对其他的股东具有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违约的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股东应该履行好出资的义务。
  • 118人看过2024-01-22
    股权转让需要股东同意吗
    股东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的,不需要经其他股东的同意,如果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时,需要经其他股东同意,如果股东不同意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9人看过2024-01-22
    有限公司的股权如何继承
    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1、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2、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3、修改公司章程。
    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