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公司法并没有限制股东之间的代缴出资,因此实践中存在代缴出资的情形。《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公司法并没有限制股东之间的代缴出资,因此实践中存在代缴出资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其他股东不需要承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由其自己负责偿还,公司没有义务替其偿还,公司的股东就更加没有这个义务。
公司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也仅以出资额或者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并不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公司股东自然就更不需要承担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