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05人看过2024-01-23
    (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4)对上述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 103人看过2024-01-23
    1.《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06人看过2024-01-23
    1.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这些企业在中国设立,是中国法人,除对外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外商投资一般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2.如果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变更而使企业变成外资企业,且该企业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则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变更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质押,实现质权时必须经有关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经确认的评估结果应作为该股权的作价依据。
  • 105人看过2024-01-23
    1.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2.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4.公司应当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110人看过2024-01-23
    股权质权的实现须质权有效存在,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禁止流质,实现的方式是根据民法典规定进行,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程序是以出资出质的,在折价、变卖、拍卖时,应通知公司,由公司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可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 123人看过2024-01-23

    不是。

    股权本身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股权所代表的财产利益或变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对股权变价款享有应有份额。

  • 109人看过2024-01-23

    股权的财产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当公证申请人申请办理的继承权公证,遗产涉及股权时,承办人不能按照办理一般财产继承的步骤和思路去承办,当然办理一般财产继承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也是要的,这些材料主要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4)若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地的应到公证处表声明。

    (5)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 137人看过2024-01-23

    起诉期间一般可以变更股权。但股权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股东不得自行转让,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股东支付股息或红利。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 106人看过2024-01-23
    隐名股东不能擅自将股权变更。隐名股东作为实际出资人,可以主张股东权利,但转让变更股权需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8人看过2024-01-23
    出资不足或抽逃资金股东没有丧失股东资格,可以进行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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