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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人看过2024-01-23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公司欠债不还的,应由公司承担债务,但如果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滥用股东权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等情形的,可以追回股东为被执行人。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6人看过2024-01-23

    所谓股东分红权是指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像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

    股东分红权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的列职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的职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但公司法同时规定了: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106人看过2024-01-23

    可以的。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

    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 106人看过2024-01-2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 105人看过2024-01-23
    基于债权人的代位权理论,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在公司的债权人面前,公司为债务人,抽逃出资的股东为次债务人。倘若公司缺乏债务清偿能力,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将抽逃出资的股东列为共同被告,请求其在抽逃出资的金额及其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 107人看过2024-01-23

    国有独资公司一定是国企,但国企不一定国有独资,二者之间主要是股权结构和股权比例不同。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同时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特殊表现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国家。

  • 105人看过2024-01-23

    1、发起设立的,有共同制定章程的权利;

    2、参加创立大会的权利;

    3、公司不能成立时,请求返还股款及存款利息的权利;

    4、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5、有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

    6、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7、义务主体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义务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8、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临时提案权;

    9、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

    10、按照股份进行表决的权利;

    11、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

    12、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13、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14、公司成立后获得股票的权利;

    15、依法转让股份的权利;

    16、法院公告股票失效后申请补发的权利;

    17、对列入股东大会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的权利;

    18、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或直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权;

    19、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提起诉讼权;

    20、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权。

  • 113人看过2024-01-23

    公司法人可以不是公司大股东,也就是说即使不是大股东也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行使职责。法定代表人对股东(或股东会)承担责任和享有权利。因此,非股东法定代表人应与股东(股东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没有签订聘用合同,则存在很大风险。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但一个法人可以同时担任多个公司的法人。

  • 106人看过2024-01-23

    非股东是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于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的,只要非股东是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经公司的股东会议选举通过,就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106人看过2024-01-23

    普通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当股东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法院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股东有权按照其参股比例得到公司分配的股息以及红利;

    3、有权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可以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提出建议;

    4、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5、有权依法处置自己的股份,比如转让、赠与或者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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