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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人看过2024-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八十三条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根据规定滥用出资人权利而侵害到其他出资人的权利或给其他出资人造成一定损失的,该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它实际上表述的是的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无论公民行使何种权利,都不能对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否则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106人看过2024-01-23

    公司股东没有认缴出资可以分红。股东没有实际出资但在公司经营期间可以为公司带来利益;并且不影响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下享有分红权,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并且也没有参与公司经营,那么则无权分红。公司股东没有认缴出资不可以分红,没有认缴,就不是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完全无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已认缴未实缴的,被记载于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是公司的股东。

  • 107人看过2024-01-23
    通常都认为股权可以转让,因为《公司法》第71条很明确的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后面设置了不少转让的前提条件,比如要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不同意的应该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等等。
  • 105人看过2024-01-23
    公司股东可以兼任的职位没有具体的规定,只要具有任职能力就可以担任其他职位。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 101人看过2024-01-23

    公司欠钱宣告破产需要还。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105人看过2024-01-23

    子公司可以独立上市。因为子公司不同于分公司,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子公司是可以独立上市的。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107人看过2024-01-23

    股东股权转让的程序如下:

    1、与受让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对外转让股权,书面通知其它股东,获得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

    3、履行协议后,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4、办理变更备案。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同意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9人看过2024-01-23

    公司破产清算的流程:一、成立清算组。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三、破产财产分配。四、清算终结。五、注销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106人看过2024-01-23

    公司破产清算的流程:一、成立清算组。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三、破产财产分配。四、清算终结。五、注销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106人看过2024-01-23

    并不是立即就会解散,还要去备案这个要时间。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四十一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根据以上规定,股东决定解散公司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立以后10日内到工商局备案。15+10=25,即25天内必须到工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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