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如下:
1、股东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股权;
2、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3、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4、工商登记机关经审核,办理变更手续。
依照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填写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南平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一)甲方同意将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共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二)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第二条保证
(一)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三)乙方承认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及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同意通过之日即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三)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四)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一)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二)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被收购资金属于公司资产,应当进行清算,若是有剩余财产的,可以按照公司约定的利润分配方式分配给股东。公司收购以控制被收购公司为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购公司需要进行变更登记,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中小股东享有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于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此项规定允许中小股东联合起来通过共同提交提案来参会行使自己的权利,对防止经营者对公司过度控制有着重要的遏制作用。
第三,可以实行累计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其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选举,纠正以前的表决弊端。
第四,中小股东诉讼权。当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经营者不行使诉权,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中小股东有权通过诉讼捍卫公司和自己的权益。该制度最大的价值在于可以通过诉权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增强了中小股东的投资积极性和信心,对于违规侵犯公司利益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产生威慑力量。
第五,独立董事制度间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独立董事制度是确保董事会独立性和正确性,间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六,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被限制或排除。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经常出现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
第七,异议股东享有股份收买请求权。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章程使公司存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