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2、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法人的个人债务不会连累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和公司并没有任何联系,不会影响到公司;
2、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债务一般让公司独自承担;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不负责公司的债务,所以公司不用清偿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1、参与公司设立或者认购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或出资的原始股东。凡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参与公司的最初设立活动,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且实际认购出资的发起人,或者认购公司首次发行股份的其他人,均可成为公司的原始股东。
2、公司成立后的继受股东。继受股东是指在公司的存续期间依法继受取得出资或股份的人,一般是在公司成立后因依法转让、继承、赠与或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取得股东地位的人。
3、公司成立后因公司增资而加入的新股东。公司增资可以通过向原股东筹集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向原股东以外的投资人筹集。如果公司采取后一种方式增资,则原股东以外的投资人因其向公司的投资也成为公司的股东。
公司股权转让具体的流程包括: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1、股东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2、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