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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4人看过2024-01-23

    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有:利益分配权、知情权、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权、股权转让权、公司经营查阅监督权、依法请求公司合理收购其股份、公司清算时剩余财产分配权利等。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疑;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法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 103人看过2024-01-23
    股东的退出方式:1.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2.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3.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4.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 108人看过2024-01-23

    股东的责任与义务如下:

    1、遵守公司章程;

    2、足额缴纳出资;

    3、不得抽逃出资;

    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5、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 345人看过2024-01-2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公司法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公司法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07人看过2024-01-23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事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德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106人看过2024-01-23

    可以。股东行使知情权需要股东自身具备相应的财会知识,从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其委托代理人行使查阅权。

    股东知情权的内容及主体:

    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获取公司信息、了解公司情况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知情权内容并不相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除了可以查阅上述内容外,还可以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但不享有复制权。

  • 109人看过2024-01-23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按照其出资承担责任。但是以下情形例外:

    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2.恶意逃避债务。

    3.出资不足的补足。

    4.抽逃出资。

    5.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6.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

    7.公司解散时,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

    8.公司未设立成产生的费用和债权。

    9.公司未设立成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10.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11.股东抽逃出资,协助人承担连带责任。

    12.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份的,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 106人看过2024-01-23

    股东代表诉讼中以股东的名义提诉讼。

    公司利益受损时,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应当以股东为原告,公司作为第三人。

  • 107人看过2024-01-23
    股东代表诉讼时如果股东资格丧失的,就不再是股东,起诉主体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是不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
  • 105人看过2024-01-23

    1、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2、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

    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应当依法先向上述有关公司机关提出请求,请有关公司机关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如果有关公司机关接到该请求后拒绝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这是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称竭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

    3、有明确的被告。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股东代表诉讼的实质原告是股东所在的公司,只是因公司怠于或者拒绝提起诉讼而由股东代表其提起诉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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